市场经济中的农业合作社的可取性
农林经济管理2班
李欣阳 2009132040207
摘要:合作社经济在我国农业发展中,起了耐人寻味的作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错误的操作,合作社经济在一段时间内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但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剧和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农业合作社经济又 日益受到重视,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农业 农民 农业经济 合作社 市场经济 可取性 我国是13多亿人口的大国。如果我国的农作物歉收了,任何国家都没有能力帮助我国解决人民的吃穿问题。农业稳定发展对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温家宝总理讲:“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只有提高作物生产技术,大力发展农业,建立先进的农业生产模式,确保粮、棉、油、肉、蛋、奶等农产品的充足供应,才能避免世界粮荒的不利影响,确保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我国尽快成为世界一流的经济强国。
农业,在中国历来被认为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1978年开始的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农村改革,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历史性转折点,不仅突破传统体制的束缚,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以不足世界9%的耕地养活世界近21%人口的奇迹,而且带动和促进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中国农业对外开放程度大幅提高,中国农业
与世界农业的关联程度发生重大变化。在世界贸易体系中,中国作为农产品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既可能受到国际市场的不利冲击,同时也对国际市场有着巨大影响。
就目前全国农业的生产模式,仍然各自为体的落后于时代的模式.由于生产工具落后及各种配套经营模式落后,相应投入劳动成本和经济成本过高,收益显得唯不足道.尽管中央尽力地向农业倾斜政策-------免去农业税等,但从长远观点看这只是暂时的安抚政策,并不能解决最根本的因落后所导制的结果-------穷!
穷是三农的主要矛盾,因为穷、各种矛盾相继产生.我们所讨论什么农村医疗呀!城乡差别拉大呀!贫富不匀呀!贪官汙吏呀!等等、等等,那一条与农民的穷无关呢?所以解决农村农民的收益是重中之重的问题!农民收益最根本还是要靠土地产出商品的价值。这才是农业的本质,也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如果让农村变成新农村,让农业变成新农业,合作社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在我国农业经营过程中,合作社这种组织曾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实施过,但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大的发展。建国初期,农民从互助组走向合作化。中国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情绪空前高涨!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得到较普遍的改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不幸的是;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急躁冒进彻底粉碎了人民的幸福,相继带来了灾难和痛苦!使人们一听合作化这个词便不寒而栗!但是,我们今天提出的农业经济合作化非昔日农业合作化。有人可能
会质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组织有没有发展的必要呢?尤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实行产业化的过程中,弱小、分散的农民真正走向市场,需要组织起来增强市场的经营能力时,能否发挥合作社这一传统的组织资源,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呢?其实,合作社不管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高级阶段,都有它的积极意义。
而且我认为合作社这种传统的组织资源在经过一番创新的努力后,应该可以进一步将它本身具有的市场职能得到发挥,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民进入市场的需求。在农业产业化需要组织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放弃这种传统的组织资源,而应该把合作社的本质职能加以阐明,并对传统的合作社进行总结和改进,使之更好地为农业现代化服务。有了经验和教训,也是我们进行合作化的一种优势。
合作化,目前具体来指就是合作社,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或团体,迄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合作社所产生的18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已发展到一定程度,暴露出许多尖锐的社会矛盾。近代开展的合作社是以欧文等为代表的各种空想社会主义用以改造资本主义的手段。由于这种合作社带有很强的空想性,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结果失败了。但合作社并没有随之而终结,相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作社与各国实际结合,形成规模、程度、种类都有自己特色的各类合作社,它已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支组织力量。
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发展并借鉴,毕竟这种生产方式也符合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而且就目前而言,合作社和市场经济密不
可分,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合作社有其独特的适应性和抗风险性。因为合作社本身就与农民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质是为农民服务的,作为组织,它在市场中处于沟通政府与农户、农户与各生产经营团体的中介地位,并且可能借助组织力量的优势,提高单个农户的市场经营能力,节省交易费用等等。比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可以发挥其功能优势,提高单个农户的市场议价能力。同时,市场经济中信息无疑相当重要,对生产经营决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完整灵敏的一套信息系统可以减少经营的盲目性,提高农民的市场经营水平,从这点来看,合作社显然个人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那么,如何让合作社经济和市场经济相适应,并充分发挥其优越性呢?这也许很多专家都在思考的问题。由于我国长期处于短缺经济之中,传统合作社的服务是以生产服务为主的较为单一性的服务,这种服务已不能适应农产品供需基本平衡的农业发展新阶段,尤其不能适应当今农业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为了让农民更好地面向市场,更好地发挥合作社的市场组织职能,合作社应当围绕市场开展多种服务
考察世界范围合作社的发展历史与分析合作社的内在属性,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合作社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功能和组织形式也在不断完善、发展的,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它有着光明的前景。因此,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需要更好组织农民的时候,合作社作为伴随市场经济而不断发展的农民组织应该能起到一定的市场组织职能,应该能在一定程度上足市场中农民的组织需求。尽管合作社本
质上能在市场经济中起到一定的组织作用,但是中国的传统合作社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许多方面与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即面向市场型合作社有着较大的差异,导致在现实中许多职能发生变异。因此,如果要使农民组织的合作社真正能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对这种传统组织进行扬弃,根据现代市场经济与产业化的要求,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因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本就是市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同时,还要加强相关方面的立法工作,农业合作社法是对合作社的组织规范和行为规范的法律。换言之,合作社法是合作社的行为准则。它既要反映国家对发展合作经济的态度,又要反映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所要达到的目标系统,以及为实现目标系统所应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合作社法应着重就合作社的性质和组织合作社的目的作规,只要这样,才能保证农业合作化经济在正确的方向前进,更不会犯大是大非的错误。
学了农业经济学这门课程,受益匪浅,但由于知识的浅薄和学术的不精,看问题看事情永远达不到很高的层次,查资料,翻书本,得到的这些知识,加上自己一些不成熟的观点,只能写下这几个方面,但是我认为,我国的农业经济早晚会大有作为,就国家而言,政策的一再支持和倾斜,领导集团的一再关注和重视,只要方法得当,我国的农业合作化,现代化,都会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将成为我国经济强大的一个环节,总有一天,农村出来的人们,也会向世界骄傲的宣布:我是一名中国农民!
农业兴则国家兴,农业败则国家败,在农业生产方式的改革与发展中,我们不能冒进,但也要敢于尝试,农业合作社这条道路,我们有过失败,有过教训,这也是就是我国农业工作最大的经验和优势,只要国家善加引导,农业合作社总会走出正确的道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合作社终会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到我们的新农村建设,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迈向更高的层次! 衷心希望农村的的明天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