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帮困助学即“两免一补”资助管理操作办法
为加强对国家帮困助学教育资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资助操作规范,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最新国家帮困助学政策及《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关于2012—2013学年度进一步贯彻落实〈龙泉驿教育资助体系实施意见〉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龙教发[2012]6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一章 申请条件
帮困助学申请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学生本人具有龙泉驿区户口。
2、城乡低保户家庭、五保户家庭、优抚对象、孤儿、一至四级残疾学生、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
户口为龙泉驿区以外学生不得申请。城乡低保户家庭、五保户家庭、优抚对象、孤儿、一至四级残疾学生,享有优先受助权利。
第二章 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以学生的通校生和住校生情况不同而异,具体如下: 1、通校生补助学生所交书本费400元/年。
2、住校生补助学生所交书本费400元/年,住校费400元/年,生活补助600元/年,共计1400元/年。
补助按学年的上期和下期分二次发放,每次发放标准的一半金额。学生学费因国家免学费资助已经完成补助,在帮困助学中不再重复补助。
第三章 评审及公示
第一条 名额分配
学校总名额为254个,按照班级数量及人数情况进行综合分配,分配方法为每班2个名额,如班级人数低于30人为1个名额。
有区内低保家庭学生班级将给予名额指标直接投放,额外给予照顾。 第二条 学生人选确定
班主任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及学生申请,确定资助学生名单,班级内公示,公示后将人选名单(须准确标注学生是通校生或住校生)交各专业部收集审核,专业部完成收集后交资助办汇总。资助办完成汇总后,作入学校学籍总表内,并制作《帮困助学学生名单统计表》下发至专业部及校级QQ群供班主任核对修正。
第三条 申请材料
班主任向学生发放《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指导学生交相关申请资料。学生应交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填写完整,有乡镇政府公章,班主任意见。
2、学生及家长户口本复印件。 3、学生手写贫困申请书。
4、申请表在村或社区公示栏内张贴的公示照片。
5、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邮政银行卡复印件。(用于领取此资助)学生须将
卡号手写一遍在复印件上。 第四条 公示
在完成名单核对后,资助办将《帮困助学学生名单表》及监督电话打印张贴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7天公示,照相并将公示照片存档备案。
第四章 系统录入
资助办将确定后的帮困助学学生名单进行处理,将学生信息及资助金额在9月22日前录入《成都市教育资助信息管理平台》,将学生信息制表盖章,各级负责人签字交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备案,自留一份存档。
3月1日,资助办将《帮困助学学生名单表》下发至专业部及校级QQ群供班主任核对修正。班主任完成学生替换和学生情况修正后,资助办在3月22日将帮困助学学生情况及新名单重新录入《成都市教育资助信息管理平台》,对替
换学生补录入平台。将学生信息制表盖章,各级负责人签字交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备案,自留一份存档。
第五章 学生替换
如学生在9月22日前流失、转学或重大违纪,班主任应立刻确定替换人选并告知资助办,资助办立刻进行系统平台的处理及表格的修改,然后班主任安排学生交资料。
如学生在10月后流失、转学,班主任应立刻确定替换人选并告知资助办,然后班主任安排学生交资料,资助办将在补助发放时进行替换和说明,并将替换学生申请资料附在发放材料后一起存档备案。
如学生在12月政府补助款到账时间前一周时间流失、转学,学生补助发放不受影响。
3月1日,帮困助学将进行下半年的名单确认,班主任可以对流失、转学或重大违纪学生进行调整替换,首先须联系资助办进行学生替换咨询和备案,学生资料按照第三章第三条执行。
第六章 资助发放
国家帮困助学拨款到账时间为12月和5月,因此资助发放亦分2次发放。 资助办按照每期资助平台申报时学生情况及资助标准作为基础制表,删除已流失、转学的学生,增加替换学生,增加学生邮政卡号,各级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交邮政银行批量发放,确保所有资助通过邮政银行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第七章 资料存档备案
1、学生帮困助学5样材料按照申报表顺序排列,交由复印店做编号装订成册处理。资助办做存档备案。
2、帮困助学资料须在每年1月、6月做半年总结,内容包括:封面、学期初受助申报表、公示照片、资助发放明细表及补发表、转账单、邮政银行发放说明、替换学生资料及说明、发放公示及公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