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客户出险后你们负责理赔吗?
答:保险公司业务员无权负责理赔,而是协助理赔的。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使用了公估人,许多业务部门也没有理赔权的。我们可以提供理赔指导。
保险的一般常识
1. 什么叫做一揽子保险?
答:一揽子保险是将财产险、车险、水险等两个以上的险种集中在一起的保险服务方案。投保一揽子保险能使您获得更全面的保障,得到更好的服务。 2. 什么是追偿?
答:事故发生是由保险人,被保险人意外的第三方造成的,保险人在按照保险单赔付被保险人后,依法取得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比如有位客户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在保险期内车辆在停车场被盗了,三个月内没有找到,保险公司在赔偿了车主的损失的同时,依法取得现停车场追偿的权利。此后如果车被找回了,那么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
3. 如果我向保险公司投保,发生事故的话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索赔? 答:按规定,客户应在知道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两年内行使索偿权。但万一发生事故的话,您一定要第一时间跟保险公司联系,避免以后给理赔、定损带来不便。 4. 什么是施救费用赔偿?
答:当被保险财产出现时,被保险人要进行施救,以防止损失扩大。施救本身会产生一些费用,这也是被保险人的损失。所以保险公司除了对保险本身的损失进行赔偿之外,还要对被保险人的费用损失进行赔偿。这些费用包括施救费用和救出财产的整理和保护费用。费用应当是合理,必须的。
5. 保额与保费有何区别?
答:保额就是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最高限额。而保险费用是指按照一定的保险费率计算出的保户应该缴纳的金额。 6. 如果我和保险公司之间发生异议和纠纷,该如何处理?
答:我们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还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没有很特别的情况,我相信,只要双方有诚意,一定能协商解决。 7. 如果我的厂房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综合险,还可以不可以在其它保险公司投保同样的险种?
答:这种情况叫重复投保。我国“保险法”中并没有禁止重复保险。但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中,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比例通知各保险公司。也就是说,重复保险总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对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您不会因此而获得更多的赔偿。 8. 购买保险后,可不可以退保?
答: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退保的,保险公司可以退还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并按规定扣除保险费金额一定比例的退保手续费。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以后,要求退保的,保险公司将按短期费率收取保费。 9. 万一事故发生,索赔时需要哪些单证?
答:索赔单证只要包括: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 10. 你持有保险代理人证吗?
答:按保监会的要求,寿险展业人员必须持展业证、代理人资格证才能做业务,但没有要求产险销售人员一定拥有资格证和展业证才能进行销售。不过您尽可放心,在您投保后您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验单电话进行验单。
11. 保额比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低,在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是怎么赔偿的? 答:这种情况叫不足额投保。不足额投保时,应当按比例赔偿,就是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比确定应该赔偿的金额。 12. 保险期限可以短于一年吗?
答:可以,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月计算)。
13主险与附加险的关系是什么?
答:主险是可以单独投保和承包的险别;附加险是指不能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投保人只能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需要加以选择投保。如果附加险的条款和主险条款发生抵触,对抵触之处的解释以附加条款为准;如果附加险条款未作规定,则以主险条款为准。 14.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设定免赔额?
答:相信您购买保险是为了防范风险,设定免赔额可以帮助您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设定免赔额后,费率还可以适当调低。 财产保险
1. 我们公司要投保财产险,你能提供哪些险种?
答:保险公司主要可以提供三个险种。根据保险责任的大小,财产保险一般可分为: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三种。财产基本险的主要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坠落等;综合险比基本险多加了暴风、暴雨、洪水、地面下陷等自然灾害。一切险保险条款不列明保险责任,只列明除外责任,即承保除外责任以外的所有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比综合险多盗窃、他人恶意行为、水管爆裂等责任。
2. 如果我们公司投保的财产出险,你们会按什么程序进行理赔?
答:首先,你应该在第一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他们会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查勘,
如确属保险责任,确定保险损失后,保险公司会及时缮制赔案;最终将赔款支付给贵公司。
3. 我们的投保财产出险后,在领取赔款时需怎样办理?
答:当赔款可以领取时,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会电话通知您。您可以按照客服人员的提示,带上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保险公司办理领款手续。 4. 如果我们公司要投保的话,财产的保险金额应如何确定?
答:企业在投保财产险时,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有三种计算方法:一种是以账面原值计算,即直接按固定资产购置时的全部支出作为保险金额;一种是由保险人同您协商按账面价值加成数作为保险金额;一种是按重置重建价作为保险金额。后两种计算方法更接近于保险财产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实际价值。
企业的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帐面余额来计算;一种是以最近帐面余额作为保险金额。
5. 我们公司享有一批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想投保,保险金额应如何确定? 答: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保额的确定方法,可由贵公司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这也是作为出险时与保额比较是否足额投保的依据。
6. 我们公司目前还没有建立帐目,我们的财产是否可以投保?
答:非常抱歉,由于出险后保险公司要通过核查企业财务帐目来确定损失金额,如果没有帐目,这项工作就很难进行,从而导致保险公司与企业之间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因此保险公司一般不能承保。
7. 我们公司前两天停电,造成很大损失,这属不属于保险责任?
答:根据财产保险条款中,对停电、停水、停气有明确的规定,“三停”损失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属于保险责任:
(一) 必须是您拥有财产所有权并自己使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包括本单位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专用设备),以及本单位拥有所有权与其他单位共用的设备,包括发电机、变压器、配电间、水塔、线路、管道等供应设备。
(二) 仅限于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三停”损失。 (三) 仅限于对您已投保财产造成的损失。
8. 我们公司的流动资产是按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余额来投保的,这是不是足额投保?
答:不一定。是否足额投保要看出险后保险财产的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与保险金额的比较。
9. 我们公司想投保财产险,那些财产可以投保? 答:属于您所有或其他人共有而由您负责的财产; 由您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您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10. 我投保的财产出险,在申请赔偿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您应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11. 我投保以后,除交保险费以外,还有哪些义务?
答:您还应该有以下义务:如实告知义务;安全防灾义务;变更保险条件时的申请批改义务;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通知义务。
12. 我们公司机器设备在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后,是不是基本风险都可以得到保障?
答:不是的。因为企业财产保险主要承保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而由于设备本身缺陷或操作原因引发的风险,是得不到保障的。为了获得比较全面的保障,建议您在投保企财险的同时再加保机器损坏险,这两个险种是一种互补关系,能够为您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
13.你们在保险条款中所指的“火灾”应如何理解?
答: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了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火灾的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有燃烧现象,即有光有电的火焰;(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由此可见,财产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