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力求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的现实性、科学性和易操作性。
(三)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方法。
15、学生综合素质的结构是怎样的?
(一)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可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个方面。
(二)基础性素质按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三个指标设立。其中“思想道德素质”主要依据学生的日常行为和表现,通过给出记实分来考察学生的政治素质、集体观念、遵纪守法、道德修养等;“身心素质”包括“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和“心理健康水平”。 (三)发展性素质包括组织管理、科技创新、技术技能、文体特长、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特殊加分等指标。
15、我校“优秀学生”的评选标准是什么? 1、政治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能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2、学习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 (2)社会实践成绩合格。
(3)学年内各科成绩均及格,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列前45%。
(4)积极申报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并予以立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体育方面: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符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45%的校级文明宿舍成员,或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15%的非文明宿舍成员。
16、评选优秀学生干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具备优秀学生的1、3方面条件。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踏实,热心社会工作,能出色履行工作职责。 3、学年内各科成绩均及格且平均绩点2.8以上。
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的文明宿舍成员,或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10%的非文明宿舍成员。
17、我校“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是什么? 1、政治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能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2、学习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
(2)社会实践成绩合格。
(3)学年内各科成绩均及格且平均绩点3.0以上。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独立钻研精神。在某一门课程上成绩显著,并公开发表论文或作品的学生优先推荐。
(5)积极申报参加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并予以立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20%的校级文明宿舍成员,或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10%的非文明宿舍成员
4体育方面: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符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18、评选优秀毕业生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在林科相关专业学习,热爱所学专业,愿意为林业建设服务。 (二)必要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学习成绩突出,至少获得过一次一等奖学金,通过英语六级考试;
2.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研究生需至少发表两篇以上);或参加国家、省、校级科研课题(研究生仅限参加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取得丰富的科研成果; 3.热心参加社会公益志愿者活动或实践活动,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项;
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热心班级和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5.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6.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和院(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和表率。
19、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P68
20、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欠费;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1、要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欠费;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2、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程序是怎样的? P69
23、我校勤工助学学生的职责有哪些?
(一)服从派工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
(二)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文明礼貌,注重仪表,积极主动地完成勤工助学工作; (三)以学业为重,合理安排参加勤工助学时间;
(四)如对用工单位工作环境、工作量、劳务报酬等有疑问,及时向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反映,由大学生资助中心向用工单位进行核实,视情况更换岗位。
24、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的安排程序是怎样的? (一)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学校启动本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向各单位发放《用工申报表》,各单位申报本学期用工人数和用工要求; (二)大学生资助中心向学生发放《勤工助学申请表》,审核学生申请;
(三)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各单位用工岗位数,根据用工岗位数和学生申请情况,分配适合条件的学生至各助学岗位,公布全校助学岗位和审核通过的勤工助学学生名单; (四)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到大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勤工助学用工派工单》,二日之内凭《派工单》并携带本学期课程表到用工单位报到; (五)寒暑假勤工助学岗位安排采取用工单位和申请学生双向选择的方式集中进行,重点照顾外省籍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所有上岗学生必须通过“假期勤工助学双选会”签订由“用工单位、学生、大学生资助中心”三方认定的“勤工助学协议书”,否则视为无效用工。
25、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的安排程序是怎样的? (一)临时用工单位提前两天领取《用工申报表》、《学生劳务报酬核发单》,向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用工申请;
(二)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工作强度、工作量和劳务报酬标准,根据用工要求确定勤工助学学生;
(三)勤工助学学生凭《勤工助学用工派工单》于规定的时间到用工单位报到;
(四)用工单位及时核算工时、劳务报酬,向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报送《学生劳务报酬核发单》。
2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南京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为家庭平均支付月生活费低于300元,同时参考《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认定标准设置为三档,第一档:一般困难(家庭平均支付月生活费300元—200元),第二档:困难(家庭平均支付月生活费200元—100元,重点向边远艰苦地区倾斜),第三档:特别困难(家庭平均支付月生活费低于100元,包括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于每学年开学的第一周启动,九月底结束。严格按照“学生申请
→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公示→校大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复核→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档”的认定程序进行。校大学生资助中心、学院认定工作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28、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P89
29、我校学生对成绩有疑问者,办理申请查试卷的程序是怎样的? P114
30、学生选课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P116
31、学生休学手续应如何办理? P116
32、学生复学手续应如何办理? P116
33、在违纪处理规定中,学生有哪些情形的可从轻或减轻处分? P130
34、在违纪处理规定中,学生有哪些情形的应从重处分? P130 131
35、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P128 129
36、学生有哪些情形之一,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P128
37、考试期间有哪些行为视为考试违纪,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P128
38、考试期间有哪些行为视为考试违纪,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P129
39、考试期间有哪些行为视为严重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P128
40、学生有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P127
41、学生申诉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诉方认为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适用规定错误的; (二)申诉方认为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三)申诉方提出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依据的事实不清或有新的证据证明与事实不符的; (四)有证据证明做出决定的部门或个人有徇私枉法行为的。
42、申请和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程序是怎样的? ①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可凭书面申请到所在学院领取《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
②学生按审批表的内容如实填写校外住宿理由,并经家长签字同意或附上家长同意的有关材料;
③若在校外住宿须写清详细住宿地址并提供家庭及家长的有效联系方式; ④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后,到学生工作处办理审批手续;
⑤已办理校外住宿审批手续的学生,须在本学年最后一周内到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退宿手
续,并由学生本人携带退宿手续证明到财务处管理科办理下学年停收住宿费手续;凡不及时办理停收手续者,已收的住宿费一律不退;
⑥审批表一式四份,所在学院、财务处、学生宿舍管理科、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⑦学生校外住宿家庭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所在学院和学生宿舍管理科登记备案;
⑧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床位。
43、学生公寓计算机安装和使用的资格有哪些?
1、大学一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在宿舍中安装和使用计算机。
2、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者不得申请安装使用计算机。
3、已安装计算机者,如期末考试出现不及格现象,经所在学院要求,可以暂停其使用计算机。
4、申请安装计算机的学生须是上一学期的达标寝室成员,已安装计算机者,如本学期寝室未能达标,学校将暂停其下学期使用计算机。
44、我校学生在宿舍安装计算机的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人到学管科领取并填写《学生宿舍安装计算机登记表》。 2、经所在年级辅导员核实成绩、签名、盖章。 3、最后到学管科办理计算机进入公寓手续。 4、办理手续的时间为每月1日~10日。
45、我校对于达标寝室(楼幢)的检查办法有哪些?
1、评比过程中卫生分占60%,安全分、文明美化分各占20%,“达标寝室”的最低分不得低于80分。 2、连续两学期获得“达标寝室”的宿舍才可参与“文明宿舍”的评比,每学年评出70%左右的“文明宿舍”。
3、每栋楼的达标率为80%为“达标楼幢”,低于80%为“不达标楼幢”,90%以上为“优秀达标楼幢”。
4、在《学年目标管理考核》的宿舍文明建设工作评比中,宿舍达标率不低于80%的院系为合格单位,低于80%的院系为不合格单位,有90%的宿舍获得“达标寝室”的院系为优秀达标单位。
5、计算各院达标率方法:
本院达标宿舍的总间数/本院寝室总间数×100% 6、根据实际情况评出“达标寝室班级”。
46、我校“文明宿舍”的评比标准是什么?
1.团结向上。寝室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宿舍楼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2.勤奋学习。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该宿舍成员年度学业平均成绩在班级所有宿舍前 65%以内。
3.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校纪校规及有关公约。该宿舍成员中无—人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且一学年中对照《大学生综合测评条例》被罚行为分平均不得超过5分。 4.卫生整洁。寝室、个人及包干区卫生能始终保持整洁,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