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各单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合格者按照《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吴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jrs.gov.cn/)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新录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录用后,人事关系转入本镇(区)下属事业单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满五年后,根据本人意愿,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后,可予以工作变动。 十、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0510、63980511,监督投诉电话:0512-63980508(节假日休息)。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吴江市委组织部、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吴江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xls 2.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 共 吴 江 市 委 组 织 部 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