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文明、树新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活动,并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同时牵头组织好“文明施工”主题活动。坚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谈心交心制度等,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干部,在生活上尽力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干部充满活力、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八)开展争当党员志愿者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加入各级各类党员志愿者队伍,参加维护城市交通秩序、联系服务企业、帮助社区工作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助学、帮困和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等活动,发动党员干部尽己所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切实强化党员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
(九)开展廉政建设活动。加强廉政教育,推行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新任委管干部廉政法规考试、重要岗位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登记等制度,切实增强廉政教育成效。开展岗位风险评估,认真分析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
(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建设。深入总结、提炼、完善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长期工作中形成的许多好传统、好作风、好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炼最能反映我们特性的住房和城乡
建设精神,发掘一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加以表彰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转作风、强素质、提能力”主题活动,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工委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人事处牵头,办公室、宣教处、行政审批处(市场处)、质安处、科技处、法规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等配合,各处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处室、单位开展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和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加强能力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委机关各处室和各单位要按照党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措施,设计活动载体,提出活动目标。活动安排要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协调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委组织人事处加强对委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单位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情况,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宣传栏、活动简报、网络平台等,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方面出现的新变化,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党员干部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统筹兼顾,务求实效。正确处理好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紧密结合工作开展活动,以扎扎实实的活动成果来促进工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