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园建设有限公司华青路菜场综合楼 钢筋工程分包协议书
分 包 协 议 书
发包单位:上海青园建设有限公司(华青路菜场综合楼)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 方
一、 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青浦华青路菜场综合楼 2. 工程地点: 华青路/青湖路 3. 分包形式: 清包工。
4. 工程造价: 暂估人民币 万元,决算按实际结算。 三、 钢筋劳务分承包范围及内容:
1. 施工图所展示的全部土建、结构工程中所包含的全部钢筋制作、绑扎及施工规范所规定的要求内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除外)。
2. 包括钢筋的翻样及钢筋机械的安装及拆除。 3. 配合做好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配合和服务工作。 4. 配合甲方做好甲方的对外结算翻样单。 四、 工程的结算单价及方法:
1、 按工程现场实际工程量以 元/吨进行计算。
2、 单价的确定,以本协议内容和辅助协议条款、上海市2000定额的工作内容及各种证办费、福
利、劳保保险等各类附加费而组成的综合单价。
3、未列明的工程项目内容,执行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以每定额工作日 元
以上单位综合单价和人工工日单价中均包括协议内容、辅助协议条款和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所需的人
1
上海青园建设有限公司华青路菜场综合楼 钢筋工程分包协议书
工费、工程高度超高的人工降效费、层高超高的人工增加费、小型工具用具和小型机械、施工措施费、乙方人员进沪施工所需的办证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5、 每月要实际出勤人数发放生活费。
6、 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甲方在乙方结算资料和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两个
月内审核完毕。
五、 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1. 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2. 甲方向乙方支付人工费的方式是按乙方实际出勤人数,每人每星期日发放现金100元,其中班组
长为1000元,乙方必须保证每人每月出勤日在20天以上。
3. 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经质监部门检验评定分包项目已达到规定
等级15日内由乙方提供决算帐单送甲方审核,经认可后,余款在2个月内付清。但扣除已付的款项留5%质量保证金后余款在5个月内一次支付。
4. 对于跨年度的工程项目,年终结算时,按当年度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 六、 工程质量:
1、乙方应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符合上
海优质结构工程评定标准等级要求)。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工程施工质量的任何检查、指导,不能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所应承
担的全部责任。
3、 确保钢筋绑扎部分一次验收通过,并能按时交出,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在工程全部的隐蔽验收
中,允许出现三次一次验收不合格的现象,但经整改复验后必须合格。第四次出现的一次,性验收不合格需整改后重新验收的,甲方则每次扣罚乙方500元/次。
七、 工程工期:
1. 本工程施工的工期天数应满足甲方总承包合同的要求,总的工期天数为 日历天.(按总
2
上海青园建设有限公司华青路菜场综合楼 钢筋工程分包协议书
计划表进行控制进行)
2、 若业主或甲方需要对工程工期顺延或提前, 同时工程工期相应顺延或提前,乙方必须无条件
服从。
3、 当日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时甲方将对其乙方所做该分项工作量按1.5元/M作为处罚。 4、 若乙方延误工程的工期天数按下列办法予以处罚:
①在十天内,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处以罚款;②在十天至十五天内,甲方对乙方处以5000元/天的罚款;③超过十五天以外则甲方对乙方处10000元/天的罚款;④如甲方工期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可随时更换施工队班组。
八、 安全施工工方面:
乙方人员进场时,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性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事故造成经济赔偿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具体条款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九、文明施工方面:
a) 本工程文明施工目标定“为上海市级文明工地”。
b) 乙方在所施工作业范围内当日或一项工作不能随做随清、操作落手清,达不到上海市文明工
地目标要求,甲方则处以15元/吨或500元每次的罚款。
十、物料供应方面:
a)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材料要料计划,全部工程用的主、次材料均由甲方供应。 b) 工程施工中乙方所需的小型工具用具(不包括劳动车)均由乙方自理,该费用已包含在工日
的综合单价中。
十、 工程施工保证金:
1、 在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将工程施工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汇入 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否则视
乙方违约,即协议自动失效。
2、 工程施工保证金的由(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组成,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
面的保证金为 万元,在签订本协议前以现金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无息)
3
2
上海青园建设有限公司华青路菜场综合楼 钢筋工程分包协议书
保证金在结构封顶达标后甲方退 万元给乙方;工程全部验收达标后,甲方扣除代乙方支出的部分外,支付剩余的保证金;若验收末达到协议规定的要求时,甲方将不会退还剩余保证金。
十一、甲乙方责任: ⑴ 甲方责任:
1) 甲方委任 为履行本协议的全权代表。 2) 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1套。 3) 负责将水、电源送到工程施工地点。
4) 负责将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及时安装到位。必要时乙方无条件配合,钢筋加工机械
由乙方安装。
5) 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如开生产协调会。
6) 负责对乙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生产工作上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7) 提供临时设施和食堂搭伙的方便。 8) 负责按协议条款拨付工程进度款。 ⑵ 乙方责任:
1) 乙方委任 为履行本协议的全权代表。
2) 乙方应组建一个完全胜任项目生产的组织机构,服从甲方的生产协调,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
员及监理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对甲方发现或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甲方满意,满足规范要求或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
3)根据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协议条件,认真组织学习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节点放样
工作。
4) 乙方应对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在工程施工中
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
4
上海青园建设有限公司华青路菜场综合楼 钢筋工程分包协议书
5) 根据甲方要求,派员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生产协调会,认真编制好月、旬生产计划,并在
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6)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时代安排,及时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工程材料要料计划。
7) 严格按照上海市级文明工地规、标准工地和安全保证体系合格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生产,
确保本工地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和“安全保证体系”认证合格的目标。
8) 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和贯彻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施工生产管理制度、综
合治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上海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条例,确保施工现场综合管理达标。
十二、保险:
1、 乙方进场的每一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按上海市现行规定,均需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亡保
险(综合保险),该条款为强制性条款。
2、 乙方可以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委托甲方代办,代办购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代办费用可在工
程结算中扣除)。
十三、协议终止:
1、 由于乙方不能满足协议中约定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随
时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随时另选施工队伍。
2、 在工程施工中,因乙方施工原因,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和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延误工程工期等方面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其它:
1、甲乙方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联系单形式进行,双方接受代表人签字确认。工程结算单和
有关文件均需代表人员(委托)签字和盖章,否则示为无效。
2、 如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青园建设有限公司仲
裁,并具有法律效力。
3、 乙方不得与甲方的业主方发生工程上的直接接触关系,在施工期间,业主方对工程的招标乙
方不得参予,如乙方擅自参予了工程的投标,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工程结算造价30%的工程款。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