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阳镇丁家槽教学点教室维修合同
发包人(全称): 建始县景阳镇孙家坪小学
承包人(全称): 卢 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始县景阳镇丁家槽教学点教室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 建始县景阳镇丁家槽教学点
工程内容: 教室维修(见预算清单)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建教办【2013】95号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更换椽柱、棱子,更换瓦片。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年8月7日
竣工日期: 2013年8月17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九千柒佰六十元 元(人民币)
¥ : 976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算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的时间: 2013 年 8 月 7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始县景阳镇孙家坪小学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签订之日起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 章) 承 包 人:
住 所:景阳镇孙家坪小学 住 所:景阳镇丁家槽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电 话:15572425549
13687198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