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G长管拖车使用规定
1、 必须符合运输危险品机动车辆的要求,牌证应齐全。 2、 必须办理化学危险品运输准运证。 3、 新
CNG长管拖车在启用前,使用单位应携带出厂资料:产
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竣工图和使用说明书灯资料到特征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压力容器使用证》。
4、 驾驶员除应具有交警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级别的驾驶证
外,还应办理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长管拖车“准驾证”,押运员应办理“押运员证”。
5、 新CNG长管拖车或检修后的长管拖车瓶组在充装CNG前,
必须对瓶组内的空气进行置换,严谨直接充装,置换可采用氮气或抽真空的方法,置换后钢瓶内的含氧量<2%时,方可进行充装。
6、 CNG长管拖车钢瓶设计压力为20.0Mpa或21.0Mpa,环境温
度为20℃时,按设计压力充装,其它温度充装时,应按不同温度下的充装压力对照表充装,不得高于表中的压力。
7、 充装后。应对钢瓶阀门和连接管路逐只进行漏气检测,发
现漏气应妥善处理。 CNG长管拖车行驶要求: 1、 2、
行驶时每辆车至少应有一名驾驶员、一名押运员。 应按拖车设计时速、指定路线行驶,一般时速不大
于50Km/小时,严禁违章超车。 3、 4、
严禁携带其它物品,严禁他人搭乘。
通过涵洞、隧道、立交桥等处,应注意标高,减速
行驶。 5、
行驶时,应将导除静电的接地带放下。进入站区,
应将接地带提起。 6、
行驶中发现漏气情况,司机、押运员应进行妥善处
理,必要时,应报告有关部门。 7、
卸气后,瓶组内应留有小于0.1Mpa的余压,防止
空气进入。 安全要求
1、 每年高压子站车进行年检一次
2、 爆破片在钢瓶逐只检验时更换或发现漏气时跟换 3、 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管顶部应加装防水帽
4、 导静电装置应保持与车体良好的接触,行走时应与路面保持良好的接触。 检验要求
1、 新投入的车使用一年后,瓶组部分应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外部检验,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使用第五年后,钢瓶逐只检验,进行强度试验。
2、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单位对使用的CNG长管拖车瓶组部分,每月进行一次外
部检查,并应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进行妥善处理。 3、 随车配备的干粉灭火器应保持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