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瓜州风电有限公司发布各类人员培训管理标准前言..........................................................................11范围........................................................................22规范性引用文件..............................................................33管理内容与要求..............................................................4前言为了规范风电场各类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使生产运行工作更加安全、平稳的进行,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风电场对各类人员培训管理能力的特殊要求,参考了火电厂、水电厂各类人员的工作标准及相关运行、检修规程。本标准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瓜州风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瓜州风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瓜州风电有限公司生产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瓜州风电有限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DL/T800-2001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DL/T485-1999电力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生产管理体系标准文件3管理内容与要求3.1生产人员培训3.1.1新进人员培训3.1.1.1新进场的人员在实习过程中首先了解,熟悉风场电力生产过程、有关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1.1.2在正式定岗前按公司要求进行六个月的业务培训学习。学习中,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运营部的学习培训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参加安全规程考试。的学习内容,在学习和实习期满后应参加相应的考试,只有考试合格后才能转正。3.1.1.3新参加运行工作的人员,必须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了解,积极参与各项运行检修工作。3.1.1.4新到运行岗位的运行人员,应在规定的学习和实习期内完成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在学习和实习期满后应参加相应的考试,只有考试合格后才能转正。3.1.2生产人员培训3.1.2.1风电场培训人员应根据风电场生产实际需要,每年初制定出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和临时性培训工作以及考核。定期收集各种培训记录进行统计和存档。3.1.2.2风电场每月出技术问答一期,每半月进行一次技术讲解,每季度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每半年组织各种规程和技术考试一次,每月不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现场考问讲解。3.1.2.3风电场厂长结合本场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岗位需要,组织进行日常业务学习培训。3.1.2.4风电场每季度应该组织运行人员进行一次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全面提高运行人员的事故应急能力。3.1.2.5每个季度组织《电业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试,每年年底完成运行、检修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各项学习和培训由各值值长负责组织。学习培训资料由值长存入个人培训档案中。3.1.2.6各值及各班组应组织不同形式的业务知识分析和学习,提出问题和建议,并认真做好记录。3.1.2.7各值、各班组可结合运行上暴露出的的关键问题、技术薄弱环节,新技术或新设备的采用,不定期组织技术研讨会。3.1.2.8风电场结合本场各项设备任务进行检修、登高作业人员的现场培训。3.1.2.9当进行有关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时,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厂家必须组织技术人员对风场运行人员进行现场专业知识培训,以达到不断提高运行人员实际技能水平的目的。3.1.2.10当生产实际需要,需派人外出学习时,应由生产运营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生产运营部门也可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经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与各部门主管协商决定送培人员。送培人员回风场后,必须写出书面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交流,将所学到的知识及时推广应用。3.1.2.11运行、等值班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三个月以上再回原岗位工作时,应接受有关人员讲解此期间的设备运行状况、设备系统变动以及新的规定等情况,并跟班学习1~2天且考试合格后再担任工作。3.1.2.12生产运营部还应选派合适的人选跟随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厂家人员学习,以掌握更多的技能和经验,起到
传帮带的作用。3.1.2.13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电网公司有权培训发证的参加电网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电网公司无权培训发证的参加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汽车驾驶、高级工的培训、考核、发证以及技师的考核评定由有关部门统一组织。3.1.2.14待岗人员的培训由所在生产运营部组织进行。3.1.3班组长岗位培训3.1.3.1班组长应接受风场组织的《班组长岗位管理知识》及《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作为任职依据之一。3.1.3.2班组长的岗位培训主要采取自学,请一些在班组长管理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的进行定期和职工进行交流。3.1.3.3班组应作好技术培训记录,在班组按期开展技术问答、事故预想、提问讲解等活动。风电场开展技术讲课、事故演习、新设备专题讲课、技术问答专栏活动。以上各种活动均记录在班组技术培训记录本中。3.1.3.4班组每值组织技术培训、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各一次,每月组织运行分析,反事故演习各一次;积极完成电厂制定的技术问答及现场提问,按时参加风电场组织的讲课和各种考试。3.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3.2.1专业技术培训由副厂长主管,负责检查督促和考核全厂培训工作实施情况。风电场培训员和值长分级负责运行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3.2.2技术培训的目的是使人员熟悉运行设备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熟悉运行操作和故障处理,熟悉有关规程制度;能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能分析运行情况,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3.2.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本厂机组的完善化项目、设备更新改造、技术革新及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开展继续教育。重点是补充新知识与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尤其要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不断提高技术改造和现代化管理的创新能力。3.2.4各类专业人员每年年底在生产运营部的组织下,要进行本年度的专业技术完成情况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晋级、晋职的依据之一。3.2.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5天,学习的方式采用自学、集中学习或参加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各类短期培训班等进行。、3.2.6凡未取得所在岗位岗位证书的,且年龄符合培训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期间内要参加公司对口专业或公司布置、本厂具体组织的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其公共科目(电力应用文、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计算机初级、现代企业管理)的培训要在公司或本厂的组织下,分期完成。3.2.7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由厂组织的安全规程、电力法规考试一次。3.3管理人员培训3.3.1厂级领导培训3.3.1.1厂级领导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各项技术指标,懂得有关经济法律法规,并具有一定年限的实际工作能力,德才兼备。3.3.1.2厂级领导在任期内,凡未取得岗位培训证书且年龄符合培训要求者,必须参加一次由公司统一组织的《领导干部岗位培训培训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并且,还应分期分批参加由公司举办的电力应用文、计算机知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现代企业管理、合同管理等知识。3.3.1.3厂级领导每两年还应参加一次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电力法规及企业生产中的各类规程的考试。3.3.1.4厂级领导每年累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天,应按时参加厂举办的新技术讲座及企业管理方面的讲座,参加上级组织的赴外学习交流活动。3.3.2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培训3.3.2.1总工程师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熟悉本厂生产全过程,德才兼备。3.3.2.2总工程师在一个任期内,凡年龄符合培训要求者,应参加一次公司主办的岗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岗位证书。3.3.2.3总工程师应参加公司组织的电力法规及企业生产中的各类规程的考试。3.3.2.4总工程师每年累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天,并按时参加厂举办的新技术及企业管理方面的讲座,参加上级组织的赴外学习交流活动。3.3.2.5总工程师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要求进行学习和年度专业技术考核。3.3.3中层管理人员3.3.3.1中层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凡未取得岗位培训证书且年龄符合培训要求者,要求参加一次公司统一组织的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证书。并且要求参加公司或本厂举办的公共科目的培训:电力应用文、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现代企业管理、计算机初级、等。3.3.3.2中层管理人员在学习时间上必须得到保证,每年累计为: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天,其他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学习采用自学、集中学习或参加短训班
等形式,经常性地接受新的管理知识、技术业务知识、经济法规等适应性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学习考核成绩应交有关部门存入个人培训档案,并记录在继续教育证书上。3.3.3.3中层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本厂举办的与自己工作相关的各类规程的考试。3.3.3.4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层管理人员,每年年底要进行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的年度考核,由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3.3.4一般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4.1一般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内,凡未取得岗位证书且年龄符合培训要求者,均要进行本岗位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的方式采用自学、参加短训班等,并应经岗位考试合格。并且应参加本厂举办的电力应用文、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现代企业管理、计算机初级等公共科目的培训。3.3.4.2各部门主管在每年年底,应对本部门的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3.3.4.3一般管理人员中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计划、统计、审计等),还应参加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岗位考试,取得全国通用的岗位证,实行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