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工作条例(4)

2019-01-27 18:36

第十章 学生守则

第六十六条 为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作风,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学习和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十七条 每位同学必须在规定的实验室房间学习,任何变更必须事先征得指导老师和负责相关工作的实验室领导同意。

第六十八条 爱护实验室的财产,严禁擅自拆装、改造、外借或带出实验室内物品。

第六十九条 节约水、电、材料,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助力车充电。

离开实验室两小时以上必须关闭个人用主机(运行程序例外)、显示器和电源插座。E836L11DO5 第七十条 使用实验室内设备必须征得指导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同意。任何人都应阻止非本实验室人员使用实验室内设备。

第七十一条 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服从指导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

第七十二条 电脑设备实行“一人一台制”,每位同学必须负责自

己所用设备的安全管理,并在毕业时完好地交回到实验室。实验室技术人员签收之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S42ehLvE3M 第七十三条 正常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早上7:00至晚上11:00。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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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除上课时间和出差之外,所有同学必须在实验室学习

或工作。有事必须事先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指导老师请假,明确离开原因、时间和前往地点;返回学校应及时向指导老师销假。

501nNvZFis 第七十五条 在学期间(不包括假期),不允许擅自在外面干私活;任何时候不允许把外面的私活拿到实验室来做。

第七十六条 严禁在实验室过夜、玩游戏、看非学习用影像、网上视频聊天。

第七十七条 维护实验室的公共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和安静。严禁喧哗、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等各种不文明行为。

第七十八条 注意门禁卡和钥匙的保管,严禁将门禁卡和钥匙复制

和外借。如果发生遗失和损坏等情况,必须及时向实验技术人员汇报。门禁卡和钥匙的外借、复制和蓄意毁坏将视为严重的违规行为。

jW1viftGw9 第七十九条 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同学、朋友和家人到实验室。 第八十条 不得随意打印幻灯片,复印上课笔记和参考书籍等材料,造成文印资源的严重浪费。

第八十一条 时刻注意实验室的安全,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实验

室工作人员报告,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切断电源,以减少损失。属责任事故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xS0DOYWHLP 17 / 18

第八十二条 实验室所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都必须遵守上述管理

条例。对于违反条例的现象,实验室将酌情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实验室有权给予违规同学延期答辩或者毕业的处罚。 LOZMkIqI0w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7年11月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本实验室所有。

2007年10月

编制原则:

1. 2. 3.

由总到分,由大到小 人-财-物-工作 工作人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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