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前沿信息,如条件允许允许,应在安装阶段再制定最佳采购方案,以优化招采品质。
5.集团工程管理部应强化过程监管及节点管控,定期汇总、梳理并更新工程质量通病库,加强对项目的营造过程培训及营造品质督导。
十、售后维保工作不到位引发业主投诉 (一)投诉概述
目前,项目后期工程维修工作基本由原项目团队协调施工单位处理,随着原项目团队的分流,项目客服人员缺失,原施工单位配合力度不足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客户投诉处理,特别是维修类投诉上产生响应速度慢、维修不及时、重复维修频率高等问题。近年,公司整体交付项目数量集中释放,此矛盾越来越突出。
案例说明:
1.某项目交付四年后,单元门禁系统出现问题。因项目公司与物业对设施设备移交过程未进行书面明确,业主委员会以此为由,不肯承担维修费用;
2.某项目维修过程中由于物业维修人员变动,对每户维修情况不了解,产生重复维修,导致业主情绪激化;
3.某精装修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质保期两年,当地规定卫生间等防水保修期为五年。《施工
合同》中关于质保金退还节点与为业主提供的质保期限存在时间差,导致部分工程问题质保期限未到,但质保金已全部退还施工单位,后续整改响应存在问题,引起客户投诉;
4.某项目交付后幕墙玻璃自爆较多,因在施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质量保修事宜及责任界定原则,幕墙施工单位不能及时维修,从而影响项目后期的正常运行。
(二)管理思考
1.项目交付物业时,项目公司需重视承接查验工作,做好与物业和施工单位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三方书面移交。如在承接查验中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存在问题,则在交接表中予以注明;
2.严肃交付项目工程人员流动管理。工程交付半年内,项目工程人员应尽量留任原岗位,确保后续维保工作有效落实;交付半年后,工程人员拟调离前应将前期维修工作清零,并严肃调动审批流程;
3.严格执行投诉处理联动管理机制。园区交付后,项目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应强化联动,共同做好业主沟通工作,加强维修过程监督,确保工程维修服务品质,杜绝重复维修导致业主二次投诉;
4.明确维修机制,房修档案“一户一档”,依照受损程度、维修次数等因素划分等级,便于日后维修查阅,提高维修效率;
5.全面推广及普及三方维保工作模式。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第三方维保机制,且在现有交付项目中有序推进第三方维保机制,确保有效提升工程维保品质。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