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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作者:胡松江
来源:《吉林农业·下半月》2015年第06期
摘要: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是政府“三农”工作的焦点。本文结合厦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现状及取得的经验,从落实完善四项制度、开展重点问题治理、健全“一事一议”办法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农民负担;监督;厦门市
中图分类号: F328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12.023
自农业税政策改革以来,农民负担在很大程度得到减轻,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民负担加重的隐蔽性、复杂性特征逐渐突显,主要表现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从农村基层组织向少数涉农单位集中;农民负担加重从区域性群体向类别性个体方向转变,违规收费类型从行政事业型收费向经营服务收费范畴发展[1]。因此,加强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政府惠民政策全面落实,依然是当前农民减负的重要课题。 1 厦门市推进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现状与成效
在调研农民负担项目和征管方式变化的基础上,2003年厦门市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即提出了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八项制度。2006年,厦门市政府进一步提出监管重心要向以各种形式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规问题方向转移,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多年来厦门市积极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也已取得良好效果。 1.1 农民收入逐年增多
从2004年~2014年,厦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647元增长至16220元,10年增长了287.2%。
1.2 农民负担的案(事)件明显减少
多年来,厦门市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28万张,农业、教育、国土等部门联动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有效杜绝了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1.3 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