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9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101、 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1方违反合同,另1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1式2份,由甲乙双方
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02、 其他补充约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