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记录须手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记录内容与现场符合,记录人员必须在施工的现场同步填写,且记录的条目应完整,施工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并于工程(不含带电作业部分)完工后两天内报送综合工程管理部。
综合工程管理部将施工记录和电气试验部门上报的设备试验报告审核、存档,并转交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综合工程管理部应提前一天告知施工单位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对于验收时发现的问题,施工部门应认真记录,并在要求的整改日期内处理,经综合工程管理部和设计部门检查后,报知供电部门,申请验收。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人员不得对用户出现吃拿卡要现象。
6
2014年04月13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