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为明确公司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职责、安全制度、安全培训等,确保顾客、员工的人身及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浙江广居装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本制度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员工和顾客的安全永远是最重要的。公司提供一切可能的手段来加强生产安全和提高劳动保护,用以保证员工的安全及顾客的财产不受损失;公司提供科学、完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为员工在任何时候都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公司同时也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职业健康意识、防火防灾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并将这些意识与理念灌输到研发、设计、施工等各个领域,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效益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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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居装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公司总师办编制,经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矛盾时,以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并及时修正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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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
1.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公司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
2.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兼任安全管理小组组长。 3. 安全管理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总经理
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
安全管理小组成员:质量安全部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设备材料部经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安全管理小组的日常办公场所设在质量安全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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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全责任制
本公司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层层安全责任制。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检查工作由质量安全部经理负责。
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其他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各自区域的安全工作,是所辖区域的安全直接责任人。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实施。
各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各岗位员工(包括职员)是本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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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各级人员及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3.1 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安全政策,协调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解决公司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每年年初召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安全工作情况,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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