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科学教室
(1)5.3.3除符第5.3.1条规定外,科学教室并宜在附近附设植物培养室,在校园下风方向附设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科学课教学强调启发式教育和参与式学习,新课程要求学校设植物培养室和小型种植园、饲养园。】
(2)5.3.4冬季获得直射阳光的科学教室应在阳光直射的位置设置摆放盆栽植物的设施。 【依课程要求,学生需直接观察植物的栽种和生长过程,故至少应有一间科学教室可放置与授课内容相关的盆栽植物,其成活需要阳光。】
(3)5.3.5科学教室内实验桌椅的布置可采用双人单侧的实验桌平行于黑板布置【图示2】,或采用多人双侧实验桌成组布置。【图示1】 (4)5.3.6科学教室内应设置密闭地漏。
Ⅱ、化学实验室
(1)5.3.7化学实验室宜设在建筑物首层。除符合第5.3.1条规定外,化学实验室并应附设药品室。化学实验室、化学药品室的朝向不宜朝西或西南。
(2)5.3.8每一化学实验桌的端部应设洗涤池;岛式实验桌可在桌面中间设通长洗涤槽。每一间化学实验室内应至少设置一个急救冲洗水嘴,急救冲洗水嘴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01MPa。【图示1】
(3)5.3.9化学实验室的外墙至少应设置2个机械排风扇,排风扇下沿应在距楼地面以上0.10m~0.15m高度处。在排风扇的室内一侧应设置保护罩,采暖地区应为保温的保护罩。在排风扇的室外一侧应设置挡风罩【图示2】。实验桌应有通风排气装置,排风口宜设在桌面以上【图示3】。药品室的药品柜内应设通风装置。
(4)5.3.10化学实验室、药品室、准备室宜采用易冲洗、耐酸碱、耐腐蚀的楼地面做法,并装设密闭地漏。
注:洗涤池尺寸一般为350mm x 510mm。
Ⅲ、物理实验室
(1)5.3.11当学校配置2个及以上物理实验室时,其中1个应为力学实验室。光学、热学、声学、电学等实验可共用同一实验室,并应配置各实验所需的设备和设施。
(2)5.3.12力学实验室需设置气垫导轨实验桌,在实验桌一端应设置气泵电源插座;另一端与相邻桌椅、墙壁或橱柜的间距不应小于0.90m。【见下图】
(3)5.3.13光学实验室的门窗宜设遮光措施。内墙面宜采用深色。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特色教学需要时可附设暗室。【见下图】
(4)5.3.14热学实验室应在每一实验桌旁设置给水排水装置,并设置热源。【见下图】
注:洗涤池尺寸一般为350mm x 510mm。
(5)5.3.15电学实验室应在每一个实验桌上设置一组包括不同电压的电源插座,插座上每一电源宜设分开关,电源的总控制开关应设在教师演示桌处。【见下图】
(6)5.3.16物理实验员室宜具有设置钳台等小型机修装备的条件。 Ⅳ、生物实验室
(1)5.3.17除符合本规范第5.3.1条规定外,生物实验室还应附设药品室、标本陈列室、标本储藏室,宜附设模型室,并宜在附近附设植物培养室,在校园下风方向附设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标本陈列室与标本储藏室宜合并设置,实验员室、仪器室、模型室可合并设置。 (2)5.3.18当学校有2个生物实验室时,生物显微镜观察实验室和解剖实验室宜分别设置。 (3)5.3.19冬季获得直射阳光的生物实验室应在阳光直射的位置设置摆放盆栽植物的设施。 (4)5.3.20生物显微镜观察实验室内的实验桌旁宜设置显微镜储藏柜。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设施。【注明:1. 显微镜储藏柜尺寸一般为400mm x 490mm。2.两实验桌之间可按照实际需要布置洗涤池或者显微镜储藏柜。】
(5)5.3.21生物解剖实验室的给水排水设施可集中设置,也可在每个实验桌旁分别设置。 (6)5.3.22生物标本陈列室和标本储藏室应采取通风、降温、隔热、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其采光窗应避免直射阳光。
(7)5.3.23植物培养室宜独立设置,也可以建在平屋顶上或其他能充分得到日照的地方。种植园的肥料及小动物饲养园的粪便均不得污染水源和周边环境。 Ⅴ、演示实验室
(1)5.3.26演示实验室宜按容纳1个班或2个班设置。 (2)5.3.27演示实验室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图示1】【图示2】 1 宜设置有书写功能的座椅,每个座椅的最小宽度宜为0.55m; 2 演示实验室中,桌椅排距不应小于0.90m; 3 演示实验室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70m;
4 边演示边实验的阶梯式实验室中,阶梯的宽度不宜小于1.35m;
5 边演示边实验的阶梯式实验室的纵向走道应有便于仪器药品车通行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0.70m。
图示1注:W1≥0.9m;W2≥0.7m;W3≥0.55m;
图示2注:W4≥1.35m;W5≥0.7m。
(3)5.3.28演示实验室宜设计为阶梯教室,设计视点应定位于教师演示实验台桌面的中心,每排座位宜错位布置,隔排视线升高值宜为0.12m。【图示】
(4)5.3.29演示实验室内最后排座位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60m,净高不应小于2.20m。【图示】
(二)史地教室
【历史课和地理课的课时都不多,宜共用一间专用教室。部分与历史、地理背景相联系的政治时事课也可以在史地教室进行。】
(1)5.4.1史地教室应附设历史教学资料储藏室、地理教学资料储藏室和陈列室或陈列廊。【图示1】【图示2】
(2)5.4.2史地教室的课桌椅布置方式宜与普通教室相同。并宜在课桌旁附设存放小地球仪等教具的小柜【图示2】。教室内可设标本展示柜。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附近的学校,史地教室标本展示柜应与墙体或楼板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3)5.4.3史地教室设置简易天象仪时,宜设置课桌局部照明设施。 (4)5.4.5史地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 (三)计算机教室
(1)5.5.1计算机教室应附设一间辅助用房供管理员工作及存放资料。 (2)5.5.2计算机教室的课桌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图示1】 1 单人计算机桌平面尺寸不应小于0.75m×0.65m。前后桌间距离不应小于0.70m; 2 学生计算机桌椅可平行于黑板排列;也可顺侧墙及后墙向黑板成半围合式排列; 3 课桌椅排距不应小于1.35m; 4 纵向走道净宽不应小于0.7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