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
锅炉司炉工操作规程 一、升火:
1、关闭排污阀,打开安全阀;
2、打开给水阀,注入处理后合格的水,稳定在低水位时停止; 3、点燃引火木柴,开动引风机,调小烟气门,燃旺加煤,开动鼓风机; 4、升火时温度不可增大太快,从升火到气压达8个表大气压的时间要求:(1)初升火不小于4小时;(2)冷炉不少于1小时;(3)热炉不少于半小时。注意水位,如超过最高水位时进行排污,保持在正常水位;
5、安全冒气时进行关闭,冲洗压力表弯管和水位计;
6、汽压升到2—3个表大气时,检查人孔、手孔盖,排污阀等是否渗漏;
7、升压过程中,随时注意倾听锅炉有无特殊响声,检查各部情况。 二、调整检验安全阀
1、投产时两只安全阀开启压力为:(1)8个表大气压;(2)8.2表大气压。
2、由司炉工组长负责每天一次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汽试验;每月一次升压作排汽试验,并校验安全阀作用。 三、供汽
微开汽阀暖管,排除冷凝水,时间10分钟,再缓缓打开汽阀,因冲水
汽耗大,只打开一半到三分之二,在供汽操作时,要检查弯管,锅炉和倾听有无异常声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正常运行
1、炉内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围内,不得高于最高或低于最低水位,水位计每班至少吹洗一次。
2、尽可能保持工作压力稳定,勿使汽压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 3、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每半年校验一次压力表。 4、每班应排污一次。 5、操作:
(1)薄煤勤加:即投煤要勤要快,每次投煤最少铺层薄面均匀。 (2)五勤:勤看火,勤看水,勤分析,勤调整,勤联系。 (3)注意烟囱上装的温度表,应在260℃以下,否则要清刷烟管。 (4)清炉最好选择在加水、升压后、低负荷时。
(5)每班检查并清除燃烧室及通道炉灰,对所有炉渣、杂物等必须装运排除。
(6)每隔二小时必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管路、阀门等进行一次检查。 五、停炉
1、冲水结束,暂时停炉,停止供汽。 2、水位宜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鼓风机和引风机。 4、适当加煤赔火,打开除渣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