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投标报价汇总表;﹙见附件三﹚
(3) 各规格型号门窗组成的详细说明(见附件四);
(4) 若投标人所报的材料和价格,不是招标人认定的材料和价格,则可置换为
招标人认定的材料及价格;
3.2.2
技术标包括:
(1)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生
产许可证、产品准用证等; (2) 授权委托书; (3)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4) 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两年综合业绩、信誉;
(5) 主要材料及五金配件、玻璃胶等辅材产品的质量证明及生产厂家有关材料; (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7) 质量承诺书; (8) 工期承诺书; (9) 安全承诺书; (10) 施工方案。 3.2.3 3.2.4
商务标、技术标、全部为明标形式。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格式和顺序,但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3.3 投标书的密封和递交 3.3.1
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密封在一个包装袋中;副本按“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商务标”、“技术标”。投标书必须在封口处加贴封条,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密封袋封面应写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3.2
商务标、技术标封面按照提供格式,作为投标人商务标、技术标的封面。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正本和副本进行核实,若正本和副本实质性内容出
5
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3.3.3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标明),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内由专人送交到指定地点。
3.4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开标前递交招标方。如中标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则
无息退还。 3.5 投标有效期 3.5.1 3.5.2
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后15天内有效。
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书。
4
投标报价 4.1 报价范围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内容,包括二次设计、材料采购、制作安装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装运卸、临时设施、检验试验、材料二次搬运、成品保护及相关材料费、施工水电、总包配合、利润、税金和应承担的风险的费用等全部费用。
根据所提供图纸,投标人应考虑预留、预埋等工作内容。 4.2 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报出不同材质门窗的平方米综合单价及总价,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自行计算,并对计算结果负责。因计算造成的错误和误差或未进入报价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负,并认为该原因涉及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费,材料原价、材料运输、保管费等; 2)全部施工费,包括施工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
3)乙方各种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 4)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应计取的合理利润; 5)乙方施工期内材料保险和人身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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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水、电应向总包单位缴纳的水、电费 7)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管理费;
8)施工中所用各项技术措施费及组织措施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9)因抢工期而发生的技术措施费、抢工费; 10)施工所用脚手架及半成品、成品保护费; 11)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费、保洁费; 12)工程及工程中所用材料检测费、验收费用; 13)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费; 14)技术指导和培训费;
15)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16)综合单价中须包含锁具及五金配件等辅助材料的各项费用。 综合单价不包括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4.3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与此相关的报价编制依据进行计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和风险,编制竞争性报价。 4.4 报价编制依据
4.4.1 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及补充资料、答疑纪要。 4.4.2 工程现场目前的现状。 4.5 结算方式:
采用平米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以竣工图纸之洞口尺寸计算面积(弧形窗均按展开面积计算)计算。(由于投标人深化设计造成的,招标人不予任何补偿或增加费用)。
5
开标、评标、定标 5.1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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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总则》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 5.2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有关人员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5.3 无效投标书的界定
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书处理,无效投标书不予参加评标。 5.3.1 5.3.2 5.3.3 5.3.4
逾期送达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5.4 评标办法
采取合理最低价中标的办法,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以下内容
进行评审:
5.4.1
设计施工图:投标人承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分格图进行二次设计,所提供的施工图应能通过有关审查;
5.4.2 5.4.3 5.4.4 5.4.5 5.4.6 5.4.7 5.4.8
主要材料的质量、品牌、技术先进性; 投标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 质量、工期和安全的有关承诺; 项目班子配备;
企业综合实力、项目经理业绩; 其它。
5.5 定标: 5.5.1 5.5.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的方式。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综合评议出二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5.5.3
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实地考察后,分别与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谈判,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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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招标人要求的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5.6 未中标的投标书处置 5.6.1
6
授予合同
6.1 招标人的权力 6.1.1
招标人对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保留进行调整的权利。
6.1.2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中规定的数量和服务等予以增加或减少。其增减价款依据投标人预算表中的相关内容同比例比照执行。
6.2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6.2.1
确定中标后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
6.2.2
如经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查验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中标人不能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中标候选人中另选中标人。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进度款:框安装完成后,经本工程监理和招标人检查合格,招标人按合同价款的40%支付给中标人。
2.扇安装完成后,经本工程监理和招标人检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 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85%,收到乙方报送结算资料后 三个月内办理结算手续,双方确认工程结算价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给乙方,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期二年。第一年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金的50%(扣除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产生的费用),第二年保修期满后即一次性支付余款(扣除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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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中标的投标书,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