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创组?2010?1号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建工
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总支:
为推动全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决定在全县各行各业、各领域、各层次基层党组织中创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整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现就做好示范点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标准定位创建目标
创建示范点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在本地本行业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一)示范点党组织要率先做到“五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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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民主作风好,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强,能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成为本地本单位的坚强领导核心;领导班子成员个体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工作作风务实,善于团结同志,领导班子连续3年考核在“较好”等次以上,班子成员没有违纪违法现象,没有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党员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能在各自岗位和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到“五带头”,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
3、工作机制好。示范点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和配套措施,有完整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有科学的议事决策机制,有党员活动场所,党组织生活正常,乡镇、村(社区)一站式服务站(点)和党员服务站(点)100%全覆盖,能按制度办事、按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示范点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民族团结、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走在各自领域的前列,经济增长率在同行业中保持领先水平,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等行业工作质量明显提高,村级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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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社会和谐稳定,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其它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5、群众反映好。示范点工作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和服务群众富有成效,能产生辐射效应,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先进性,对各自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产生重要影响,推动全局工作效果显著,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
(二)示范点党员要模范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党员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农村党员带头学习,增强致富本领,成为本地本单位业务骨干和致富带头人。
2、带头争创佳绩。党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重大困难和危急关头能主动冲在第一线,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党员宗旨意识强,践行党员承诺制,充分发挥作用,主动关心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每年帮助贫困群众或困难职工解决1—2个实际问题,能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4、带头遵纪守法。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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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违纪违法现象,家庭成员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5、带头弘扬正气。党员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廉洁自律,抵制腐败。
二、高质量推进创建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精心谋划,科学选点。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制定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要在农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小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中,分行业、分领域确定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示范点,不能在相同领域中重复申报。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以公路交通沿线、重点项目实施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带、文化旅游核心区、县城所在地等交通便利,工作基础好,党建工作有特色,便于参观学习的重点区域进行选点,确保每个示范点都能体现本地本单位实际和特点,具有代表性、辐射性、示范性。
(二)层层推荐,严格把关。创建示范点要实行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逐级推荐、上级审定的办法,市、县两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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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创建示范点。县级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由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申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市级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由县委、市直有关部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按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审定;各级示范点要从下一级示范点中好中选优、逐级遴选上报。县级示范点,由各乡镇党委分别推荐2 - 3个,具备条件的上报个数不限。县直有关部门结合行业特点提出本部门、本行业的示范点创建意见上报。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推荐的示范点可以是基层党委,也可以是基层党(总)支部。
(三)重点培育,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方式,采取召开工作推动会、现场经验交流会、领导点评会、现场示范会等及时培育好示范点;要加强分类指导,突出行业特点,紧扣行业实际,培育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示范点,切忌普遍化、一般化;要鼓励创新,为培育示范点工作营造一个宽松的试验、示范空间。
(四)严格考核,评比挂牌。每年3 — 4月县委组织部对县级示范点创建情况组织一次量化考核。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每年“七·一”前,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逐级挂牌。对示范点挂牌实行动态管理,对达到目标要求的创建单位,逐级予以挂牌;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创建单位,取消示范点挂牌资格。每年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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