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屏乡河畔村委员会 关于党员代表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建立党员意愿表达机制,根据上级党委工作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员代表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村党员发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党员队伍不断壮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员参与村里各项事务的热情不断提高,但由于年老体弱党员占有相当比例,造成难以经常性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党务、村务工作,致使部分参政议政热情高、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的无职党员意愿不能得到及时表达,影响了作用的发挥。根据工作安排,我村实行党员代表会议制度,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内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村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实施党员代表会议制度的总
体要求
指导思想:党员代表会议制度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
6
展,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主线,以推广“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和村级组织效能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民主 决策、民主监督机制,拓展党员和党组织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扩大党员的议事权,增强党员民主意识和自治能力,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动力,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三、明确要求,科学构建党员代表会议制度框架体系 (一)职责权利。党员代表会议由村党组织召集或主持,党员代表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代表村全体党员的意见。
党员代表会议行使的职权是:(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工作部署精神;(2)听取和审查村党委和村委会的阶段性工作报告;(3)讨论并决策村党委的重大事项;(4)听取党代表对村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研究解决党代表的提案提议;(6)监督村党委运行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村级评先推优工作提出建议。
(二)成员构成
1、党员代表会议成员的产生。议事会代表除当然代表外,均应由全体党员民主推荐、选举产生。其基本产生程序为:(1)由村党组织按党员总数20%-25%的代表比例、构成
7
等要求,确定代表名额及代表推选方案;(2)由党员自荐或党支部、党小组推荐候选人;(3)由党员代表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候选人条件,确定初步候选人;(4)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公开投票选举,按照差额选举产生,确定正式人选。
2、党员代表会议成员的条件。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组织关系隶属于本村党组织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3)责任心强,热心党的工作和社会工作;(4)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客观反映群众的意愿;(5)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6)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3、党员代表会议成员的任期。党员代表一般每届任期为三年,原则上与村“两委”任期相同。任期内如需对代表进行调整和增补,须经村党委研究后,提请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任期满后,应在村党组织换届之后进行换届选举,代表可连选连任。任期内,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应行使其职权,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1)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8
(2)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3)触犯国家法律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受法律、法规惩处的;
(4)年终评议不合格的党员代表;
(5)任期内因工作调动的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履行职责的。
4、党员代表会议成员享有的权利与职责:(1)参加党员代表会议听取和审查村党委、村委会的阶段工作报告;(2)参加党员代表会议参与讨论和决策村党委有关重大事项;(3)在党员代表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提议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和重大事项先议权;(4)了解村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5)向村党员代表会议或村支部就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治民主法治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6)对村支部、村党员代表会议成员进行监督;(7)参加村党员代表会议组织的活动;(8)受村党员代表会议或者村支部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9)列席村民代表大会,可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三)运行机制党员代表会议由村支委会召集、主持,党员代表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或有二分之一以上党员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
一、提出议案。党员代表填写《河畔村党员代表会议代表提案提议表》,就村党内事务和村级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
9
建议,以提案、提议方式向党组织反映。会议召开前,由村党员代表会议代表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中整理、遴选,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初步确定会议的议题和方案报送村党委。村党委在征得多数党员代表同意后,确定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并于会议召开前一周,通知每位党员代表;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或其他方式向全体党员、群众公告。党员代表要及时听取、收集党员和群众对议题的意见。
二、召开会议。议事前,到会党员代表须超过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可召开。会上,党员代表根据了解情况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对所议之事充分酝酿、讨论,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党员代表同意方能形成决议。村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会议的议题、商议内容、表决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三、会后落实。会议形成的意见,由村支委审定后组织落实。如果确定事项需要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应依照程序进行实施。对意见的落实情况,由村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党员代表反馈,并通过村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通报。
四、强化措施,确保党员代表会议制度落实到实处。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本情况,认真做好前期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