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粉蝶、彩蝶、蝶泳、蝶骨”等中的“蝶”以及“驼峰、驼背、驼铃、驼绒”等中的“驼”不过是“蝴蝶”、“骆驼”的一种省称、一种减缩,有时候,可以同原形并存,如“蝶结”可以同“蝴蝶结”并存,“驼毛、驼绒”可以同“骆驼毛”、“骆驼绒”并存,足可证“粉蝶、彩蝶、蝶泳、蝶骨”实为“粉蝴蝶、彩蝴蝶、蝴蝶泳、蝴蝶骨”的减缩,“驼峰、驼背、驼铃、驼绒”实为“骆驼峰、骆驼背、骆驼铃、骆驼绒”的减缩,同理“蛛网、喜蛛”也为“蜘蛛网、喜蜘蛛”的减缩。人们在造词时,为了迎合汉语的构词习惯,将三音节组合浓缩为双音节组合,并将“蜘蛛、骆驼、蝴蝶”等的“省称”权赋予了“蛛、驼、蝶”等。因此并不是“蛛、驼、蝶”等天生就是音义结合体,先有了它们,然后再给它们配上一个“起区别意义的作用”的成分“蜘、骆、蝴”;恰恰相反,是先有了“蜘蛛、骆驼、蝴蝶”等,尔后才有了人们的约定俗成,让“蛛、驼、蝶”承担了“蜘蛛、骆驼、蝴蝶”的全部意义,若当初让“蜘、骆、蝴”承担“蜘蛛、骆驼、蝴蝶”的全部意义,也未尝不可,说成“粉蝴、彩蝴、蝴泳、蝴骨、 骆峰、骆背、骆铃、骆绒”等在构词法上并没什么不妥。
因此,将“蛛、驼、蝶”说成是音义结合的单位,而将“蜘、骆、蝴”等说成是起区别意义作用的单位,是有失公允的,同时也是欠妥的——它们均非音义结合体,合在一起才是一个音义结合体;为了迎合汉语的构词习惯,人们将这个双音节的音义结合体减缩为一个音节参与构词,且仅限于构词。而“苹果、菠菜”等则有所不同,它们确乎是先有“果”、“菜”这样的音义结合体,尔后再给它们配上一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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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意义的作用”的成分“苹、菠”,以区别于“水果”、“荠菜”等。而且,“苹果”同“果”、“菠菜”同“菜”均存在一种属种关系:“苹果”是“果”的一种,“菠菜”是“菜”的一种,而“蝴蝶”绝不是“蝶”的一种,“骆驼”也不是“驼”的一种。
问题讨论:
(1)《辞海》:“琵琶”本作“批把”。拨弦乐器。汉刘熙《释名·释乐器》:“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象其鼓时,因以为名。”
《辞源》:“批把”即“琵琶”。汉应劭《风俗通·六·声音·批把》:“谨按此近世乐家所作,不知谁也。以手批把,因以为名。长三尺五寸,法天地人与五行,四弦象其时。”
有学者据此认为,“琵琶”应是两个语素。你对此怎么看? (2)“甭”是“不用”的合音,“您”是“你们”的合音,“诸”是“之于”的合音,这类“合音字”应看作几个语素?为什么?
(3)A(这是谁的凳子?)是那个卖菜的。B(他还没去吗?)已经去了。A、B两句中包含几个语素?为什么?
(4)“销品茂(Shoping-Mall)”、“微软(Microsoft)”、“迷你裙(miniskirt)”、“踢踏舞(tittup)”为几个语素?为什么?
(5)掱,游汝杰《汉语方言学导论》认为,应读作“三只手”;“ ”《现代汉语词典》标音为“图书馆”;“浬”、“吋”《现代汉语词典》标音为“海里”、“英寸”;它们应为几个语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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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的话”、“着呢”、“的慌”、“起见”为几个语素?为什么?
二.现代汉语的构词法 1.什么是构词法
什么是构词法?汉语词汇学界的看法不尽相同。
张寿康先生指出:“作为一门科学,构词法就是研究咱们语言中词的构造的规律的学问。产生新词的时候,新词的结构就是按构词法产生的。”7
武占坤、王勤先生指出:“构词法是利用构词材料,按照构词规律,构造新词的方式方法。”8
陈光磊先生则指出:“构词法指由语素构成词的法则,是对既成词的结构作语法分析,说明词内部结构中语素的组合方式。对单纯词、派生词、复合词等结构类型作分析,就是属于构词法的。”9
显然,武占坤、王勤先生的所谓“构词法”实际上讲的是“造词法”; 张寿康先生所说的“构词法”也包括“造词法”; 陈光磊先生倒是将“构词法”同“造词法”的区别揭示得清清楚楚,但是他所讲的“构词法”则仅限于语法学范畴内,仅限于“对既成词的结构作语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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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寿康《构词法和构形法》第3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
武占坤、王勤《现代汉语词汇概要》第72页。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将“构词法”和“造词法”彻底混为一谈的还有史存直的《汉语词汇史纲要》(第79~101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9
陈光磊《汉语词法论》第16页,学林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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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刘叔新先生就曾指出:“‘构词法’不仅常常被理解为语法学中词法研究的一个方面,而且就是在词汇学的范围内,也有时用来说明词的结构方式,有时又用于新词的构造方法。??‘构词法’观念上的模糊、混乱现象,是应该消除的。”他认为:“词的结构方式,是纯就词的结构平面来观察其结构组合的项以及项与项之间的联结形式和层次,而新词的构造方法,自然只是要看造出或发展出新词都有哪些途径。两者显然不是一回事。只不过,构造新词采取某种方法的结果,会造出有某种结构方式的词来罢了。因此,词的结构方式与构造新词的方法虽然有一定的关联,却毕竟是不同平面上的现象,不同角度上的问题。为了避免在‘构词法’这一术语下混淆两者,词的结构方式可称为词式,而构造新词的方法可称之为造词法。”10
为了突出“构词法”同“造词法”的区别,刘叔新先生将“构词法”称为“词式”。其实,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构词法”这个名称,而在于廓清“构词法”的指称范围,即义界。“构词法”,顾名思义,就是指构词的法则,也即词的构成方式,是从静态的角度,对现有词内部语素间的结构关系进行考察分析的结果;而“造词法”,指的是创造新词的方法,是从动态的角度,对词的来源的一种发生学研究。前者关注的是词的内部各构成成分间在结构关系上有无规律,有哪些规律等问题;后者关注的是词是怎样产生的,有无规律,有无理据,都有哪些规律和理据等问题。无论从研究的角度、研究的目的以及结果,两者均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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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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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代汉语构词法研究中的分歧
虽然“构词法”名称的出现是很晚的事情,但对汉语词的结构方式的研究则由来已久。经过了马建忠(1898)、胡以鲁(1913),刘复(1919),薛祥绥(1919),黎锦熙(1920、1923),金兆梓(1922),吕叔湘(1941),王力(1943),夏沔尊(1946),高名凯(1948),赵元任(1952),张志公(1953),陆宗达、俞敏(1954),胡附、文炼(1955),邢公畹(1956),崔复爰(1957),陆志韦(1964),张寿康(1981)11等先生的不懈探索和努力,到现在,关于现代汉语的词的构成方式,基本上有了一个目前大家比较认同的描写轮廓和表述范式。
当然,分歧还是有的,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可以称为“武占坤—王勤型”,他们或不分“构词法”和“造词法”,或理论上分“构词法”和“造词法”,但在实践中往往把一些原本属于造词的法则纳入了构词法则的描写中,这两种情形所产生的结果基本是一致的,典型的如认为:“现代汉语的构词方法,有四大类型:(一)形态构词,(二)语音构词,(三)语义构词,(四)句法构词。”12其中的所谓“形态构词”,指的就是“附加式”构词法;所谓的“句法构词”,指的就是“复合式”构词法;至于说“语音构词”、“语义构词”,那都是造词的方式方法(参见第四章之“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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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寿康《构词法和构形法》第83~96页。周荐《汉语词汇研究史纲》第30~32页、44~50页、131~133页。语文出版社,1995。符淮青《构词法研究的一些问题》,第三届全国现代汉语词汇学研讨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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