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清册。
c) 1993年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的《电力设计图纸会签制度》中有化学水处理系统程序控制图,新《定额》中已无此内容,我们考虑锅炉补给水处理的各种程控方式均已成熟定型,可以不出主系统程序控制图(可参见热控专业有关图纸)。但凝结水精处理、预脱盐系统及循环冷却水补给水石灰处理等卷由于系统大多未定型,故我们修订时仍考虑在总的部分绘制程序控制表等图表。
d) 支吊架组装图各院出图方式不尽相同,我们修订时提供了两种出图方式。
e) 非常见方案第一册总的部分要不要卷册说明书问题,我们考虑,如在第一卷总说明中已对此卷内容作了说明,则可不出卷册说明书;如未作说明或非常见方案作为单项工程时,则应有卷册说明书或卷首页设计说明。
f) 我们将各卷的设备总平面布置图放在第一册,各册则不再出设备平面布置图。
g) 各卷的系统图是第一册总的部分出一张总的系统图,各册再出分系统图;如无总的部分,则各册分别出分系统图。
10. 关于本篇专业分工、互提资料及会签等问题:
a) 关于保温油漆,规划设计管理局的《专业间联系配合制度》中是化学专业给热机专业提工程量,由热机专业统一做保温油漆设计,而目前多数设计院均由电厂化学专业做,且热机专业《守则》中也明确只做本专业的,故此次修订时仍按电厂化学专业设计考虑。
b) 关于厂区管道的设计分工,此次修订时,考虑循环冷却水补给水弱酸处理进处理车间的生水管道、循环冷却水旁流处理进出车间的循环冷却水管道以及由水工专业直接送水处理车间的生水管道均由水工专业设计。弱酸处理后的循环冷却水补给水至循环水补水点的厂区管道由化学专业设计。全厂不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时,且分散处理由水工设计时,化学酸碱废水中和池排水,由水工专业接至水工专业设计的回收池。其余进出各个化学车间的厂区管道均由化学专业设计。
IV
c) 1993年《电力勘测设计技术管理制度》的互提资料表中未考虑此次新增的卷册,我们在修订时已适当作了补充;同样图纸会签表也适当作了补充。
11. 新《定额》中循环冷却水补给水石灰处理中有原水加热系统,我们认为一般不宜加热,故取消了这一册。新《定额》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第五、十、十四册内容互相有重复,我们修订《守则》时已作了订正。
12. 为减少篇幅,本篇修订时将公用部分尽量放在附录中。如原守则的设计工序、应遵守的规程、规范及技术资料等均放在附录中。
13. 本《守则》归省(区)电力设计院联合会技术管理专业工作委员会管理。《守则》编制过程中,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希望广大设计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随时函告省(区)电力设计院联合会技术管理专业工作委员会并抄送主编院。
14. 本篇修订本由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主编,编制人员丁兆龄、姜保才、韩爱兰、吴俊勇、姚兴华,全篇由丁兆龄策划、统稿。
本篇的专业审查人员:华东电力设计院蒋如丰,河南省电力设计院陈积虎,山东省电力工程咨询院安炳仁,黑龙江省电力设计院王宇豪,河北省电力设计院董建国。
参加水工等六个专业篇修订稿综合审定的人员:陈光灿、陈格桓、王久仪、丁兆龄、宣歌平、张令符、聂星星。
15. 本篇修订参考了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的《质量信息报导》、中南电力设计院等部分设计院的《质量信息汇编》及华北电力设计院1988年11月编写的《发电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的化学部分。
V
附录G 校审程序框图
附录H 化学专业(包括废水处理)施工图会签项目 附录I 外专业需化学专业会签的图纸 附录J 化学专业施工图设计归档资料 附录K 各种设备管道的防腐方法和技术要求 附录L 附录M
规程规范及技术资料
制氢及贮氢设备容量计算方法(参考) VI
第零卷 总的部分 施工图总图(司令图)
0 概 述
电厂化学专业施工图设计初期,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绘制的用于指导主要系统各卷册施工图设计的总图称为施工图司令图。
施工图司令图有以下作用:
a) 全面贯彻和体现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b) 全面指导主要系统的各卷册的施工图的设计;
c) 在保证整体布置合理的前提下,解决与外专业的协调及配合问题; d) 作为向外专业和专业内部提资的依据; e) 供主管部门,业主及设计监理单位审查用。
1 设计范围和分界 1.1 设计范围
a)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包括:过滤除盐系统、卸酸碱系统、酸碱贮存计量、酸碱废水中和及净化压缩空气系统,当原水需采用混凝澄清预处理和采用反渗透预脱盐时,原水预处理及预脱盐也包括在本系统内;
b) 循环冷却水补给水处理系统,包括弱酸离子交换及石灰处理等系统; c)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d)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
根据工程需要,某些特殊的非常用方案,如循环冷却水旁流处理系统等也可列入司令图设计范围。
1.2 设计分界
本卷与外专业的设计分界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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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与外专业的设计分界 序 号 1 2 3 4 5 6 内 容 建筑物,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洞 采暖、通风、空调设施 监督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 电源、配电柜、照明 生水、上、下水 通信设施 负责专业 土建 暖通 热控 电气 水工工艺 通信
所有管道(沟)的连接,本卷均接至建筑物墙(柱)中心线外一米,或室外设备接口外一米,一米以外由外专业或本专业厂区管道卷设计。
2 设计依据 2.1 原始资料
a) 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有关审批文件;
b) 初步设计审批后修改的设备及主要材料清册;
c) 本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计划》和《设计要求说明书》及本专业的《设计要求说明书》;
d) 《卷册设计任务书》; e) 设备厂家资料及技术协议 f) 与其他设计单位的设计分工协议; g) 新设备试制批准文件及有关协议; h) 水质分析资料;
i) 扩建工程与老厂设备、管道及建、(构)筑物衔接部分资料; j) 有关限额设计分摊到本专业的额度及内容要求; k) 初步设计阶段的计算书。
施工图设计前应根据最新的水质分析资料核对初步设计时选用的水质分析资料;如变化较大时,应校核和修改初步设计的系统和设备选择,并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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