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路桥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2019-02-15 14:00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路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

市重点局路桥项目建设由工程立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开工审批、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工程决算审计、质量回访、工程竣工后评估等阶段组成。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管理流程具体如下:

一、工程立项

市建委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或立项申请,报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二、方案设计

市建委通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市规划局确定的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组织编制方案设计,报市规划局审查。本阶段确定工程建设规模、拆迁和用地范围,以及工程基本设计方案。市重点局参与方案审查,并按照方案设计成果,向市规划部门申报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证、拆迁通知书等规划手续,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初步设计

市建委负责组织和协调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市发改委组织审查批复。本阶段需完成主体和各附属工程的设计方案,并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编制准确的设计概算。市重点局参与初步设计审查,并结合工程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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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局组织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开展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委托咨询单位组织施工图初审,设计单位依据初审意见对施工图进行细化和完善后,委托审图机构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五、工程招标

招标内容包括工程监理、施工,市重点局提出招标需求,委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开展招标工作。

(一)发布招标公告(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负责)。

(二)编制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负责)。

(三)招标答疑(建设单位负责)。

(四)资格审查,开标及公示(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负责)。 (五)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开工审批办理

市重点局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办理开工申请,市大建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开工批复。申报材料包括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环评、土地等批复文件,以及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招投标、施工许可证、资金落实情况等。

七、工程建设管理

开工批复下达后,市重点局负责领导、管理、监督、考核、协调、服务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单位,围绕工程建设目标,精心组织工程施工。

(一)监理、施工单位的考核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会同招管办约谈中标单位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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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进行核实,宣扬合肥大建设工程建设理念。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商招管办取消中标单位资格,与考核合格中标人洽谈、签订合同。

(二)监理、施工合同签订

1、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签订:考核合格后1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收管项目总监、项目经理证书。

2、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前,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函、低价风险保函(如有)。 (三)开工准备

1、编制施工预案:开工前完成项目施工预案编制。 2、交通组织方案报批:开工前完成交通组织方案的编制并报市政府批准。

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于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 4、渣土处置证办理:于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 5、施工许可证办理:于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后5日内完成。 6、第三方检测单位选择与检测方案审查:施工图纸提供后10日内完成对检测单位编制的第三方检测方案的审查。

7、场地准备:中标单位确定后,完成现场交桩,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用地协调会,办理净地移交手续。20日内完成工地办公室等临时设施搭建,完成施工用水、用电接引和施工便道建设。

8、管杆线迁移协调会:中标单位确定后,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管杆线迁移协调会,进行杆线调查,制定管杆线迁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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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类交底及相关手续办理

1、施工预案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交底,确定工程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通报对监理、施工单位履约行为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奖罚制度。

2、第三方检测交底:检测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检测单位交底,明确检测单位职责,以及第三方检测具体实施方案。

3、施工合同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合同中相关权利、责任、补充条款进行交底。

4、质量、安全监督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联系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由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根据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对项目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交底。

5、施工图(含地质勘察)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由设计、勘察单位对工程地质情况、设计要点、具体技术要求进行交底。

6、监理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由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交底。

7、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交底。

8、甲供主材(如有)实施管理细则交底:合同签订后10日内,组织监理、施工、供应商、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甲供主材实施管理办法和细则进行交底。

(五)施工过程检查、考核、调度、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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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检查:定期组织监理、施工、第三方检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检查,检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落实情况。

2、工程施工考核:定期组织监理、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单位,考核工程节点工期、阶段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情况,并书面通报检查情况,兑现奖罚制度。

3、路灯、绿化等附属工程调度:会同路灯管理单位、市园林局等单位按大建设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调度,办理路灯电源报装等工作。

4、工程技术方案论证:根据需要组织(或授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质监、相关专家等进行专项技术方案论证、重大质量控制方案论证、安全方案论证等,发生设计变更根据变更量组织专家论证后上报。

5、审计:配合市审计局做好跟踪、跟进审计工作。 6、资金申报与支付:及时审核报送资金需求计划,配合并协调市建投公司及时支付工程建设资金。

8、其它协调工作。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一)工程总结

单项工程竣工后10日内,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情况总结,并报监理公司审查确认;工程竣工后10内,监理公司完成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并报市重点局审查确认;在监理公司总结的基础上,市重点局于7日内完成《工程竣工总结》(本项不作强制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合同履行情况、开工预案中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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