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处理。 2.11 季节性施工
2.11.1 进入冬、雨季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区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11.2 洪水、雷雨季节野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挖沟、坑时,应确保河道、渠道、公路、铁路等设施的安全,并应及时回填、夯实;
2、施工中必须保证既有线排水系统的畅通;
3、雷雨天气时,不得在涵洞口、单棵大树下避雨,并应远离高压线;
4、不得在洪水、雨季敷设水底光、电缆和进行潜水冲槽作业。
2.11.3 冬季野外施工时,应备防寒保暖用品及有关应急药品。机械、电力设备应严格按照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2.11.4 在积雪结冰的场地施工时,应穿防滑鞋,并用棍棒探路。
2.11.5 履冰过河时,应测定冰层厚度有足够的承载力。 2.11.6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12 伐树、涉水、挖沟坑及其他作业
2.12.1 砍伐树木时应采取正确的方法,在树干(枝)倾倒的范围内,严禁有人进入或停留。树木倒下严禁侵入铁路限界、
压着线条或其他建筑物。
2.12.2 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严禁攀登杆塔,树木、绳索与带电体接近距离不应小于表2.12.2的规定。 表2.12.2接近或立叉其他电力线工作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 1.0 220 3.0 35 2.5 330 4.0 110 3.0
2.12.3 上树砍剪树枝时,工作人员应站立在坚实的树干上,系好安全带。
2.12.4 涉水作业时,应先调查水流、水深、河底情况,以及上游水库放水的规律,并应设有防护及必要的救生设备和安全措施,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系在身上涉水。 2.12.5 沼泽地带施工应由当地向导带领。在沙滩及沼泽地带作业,应有防止陷落措施。
2.12.6 山区施工在陡岩、深谷、危岩、滑坡等处.应有防滑和防滚石安全措施。
2.12.7 挖沟坑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沟时施工人员之间应保持3-5m的距离。在有地下光、电缆和管路的地方挖沟、坑时,应了解地下设施的用途、埋设位臵,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防护后再施工。 2、当挖沟、坑影响行人妨碍交通或站内作业时,应在施工
地点3—5m处加设防护,并应当天回填夯实。如需过夜时,应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在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围墙附近开挖时应对其临时加固。
3、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坑,在铁路沿线或穿越铁路挖沟、坑时,摆放的料具和挖出的土石严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并应采取防止塌落的措施。
4、电缆、光缆敷设需通过铁路、公路、繁忙车道宜采用顶管方法。必须开挖时宜夜间施工,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挖沟、坑的弃土应距沟、坑边0.4m以外。堆土高度不应高于1.5m。
6、在土质松软地带挖沟、坑时应按斜坡形开挖,坡度的大小应根据土壤的性质、湿度及坑深确定,宜符合表2.12.7的规定。
表2.12.7沟、坑的坡度 土壤性质、坡度 砂土、淤泥 1:0.75 砂质黏土 1:0. 5 黏土及黄土 1:0.3 坚土 1:0.15
7、挖水沟、坑及流沙沟、坑时应采用防护板或沉箱等加固措施。
8、防护板的安装或撤除应有人监护。严禁将防护板一次全
部撤除。强流沙地带不宜撤防护板。
9、在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应防止架空线路的杆塔倾斜、悬倒。
10、坑底面积小于1.5m2时,坑内不得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作业。沟、坑深大于1m时,不得一人单独作业。 2.12.8 气焊和气瓶作业时,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作业点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高温设备。不得焊接带电、承压或未放臵稳固的设备。对有可能储热的墙壁和设备,焊接前应有降温措施。
2.12.9 喷灯的使用应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当使用地点有可燃气体时,不得使用喷灯。
2.12.10 射钉枪作业应遵守射钉枪安全操作规则的规定。射钉作业时,应确认作业墙背面无其他人员。
2.12.11 使用电动工具作业,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漏电保护装臵。
2.12.12 搅拌机作业应制定安全细则。
2.12.13 钢筋作业,拉直钢筋时应先将钢筋头部固定,并缓慢加力。剪断钢筋时应将被拉钢筋卡住。采用绞磨手扳葫芦或其他工具拉直钢筋时,应检查地锚牢固程度。纹磨、手扳葫芦等应有制动装臵。 3、通信
3.1 通信光、电缆线路
3.1.1 在铁路线附近测量采用的标旗颜色必须明显有别于铁路信号的颜色。
3.1.2 立杆、撤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工立杆、撒杆时应统一指挥。在路堑、高岗或狭小处应制定安全措施。
2、电杆未回土捣固前,不得撤除边绳和顶头绳。未撤扳杆前,不得撤除顶头绳。电杆未回土夯实前不得登杆。 3、用吊车立杆、撤杆时,钢丝绳套应栓在距电杆顶部小于1/2杆长的地方。
3.1.3 架线、撤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l、在车辆与行人密集处架线、撤线作业,应设专人防护。 2、跨越通航河道架线,应在上游大于100m和下游大于50m处张挂施工标志,并挂设限制桅杆高度的拦河线和设臵防护人员。
3、撤除跨越供电线路、铁路、公路、居民区和较大通航河道的线路时,应先撤除跨越部分。在特殊终端杆及角深较大转弯杆处作业时,电杆加固前不应撤除线条扎线。 4、撒线作业应统一指挥,遇有险情应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5、撤线作业时,应双侧交替进行,严禁连续剪断横担一侧的线条。
3.1.4 光、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