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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补办环评,施工期已过,现已投入生产,因此本环评对施工期不作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食堂仅为简易的电蒸柜加热员工自带的盒饭,不设灶头,无炒炸活动,无油烟废气产生,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下料产生的金属粉尘。 本项目下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粉尘,其产生量约占原料总量的0.01%。本项目钢带、钢材年使用量为1400t/a,则金属粉尘产生量为0.14t/a。金属颗粒物比重较大,且有车间厂房阻拦,90%的金属粉尘沉降在设备附近,企业应做到及时清扫并收集;仅有10%的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0.014t/a,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即可。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丁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汇总表1 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对附近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剪板机、冲床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85dB(A),目前企业已经采取如下措施:①合理生产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均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②日常加强设备维护,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 本项目目前已运行,经现场监测,得到离厂界四周约1米处的噪声见下表7-1。 表7-1 厂界周边预测点噪声值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1# 东侧厂界 2# 南侧厂界 2014年12月29日 3# 西北侧居民点 4# 东北侧居民点 5# 南侧居民点 6# 西南侧居民点 昼间 监测值 52.9 54.7 51.0 50.5 49.8 50.2 60 标准值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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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7-1可知,在各个机器全部使用、运转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各个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同时周边居民点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为进一步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建议生产车间生产时关闭靠近西北侧居民点一侧的门窗,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油由供应商入厂直接加油,厂区内不涉及机油贮存,无废弃的机油包装桶产生,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屑、边角料、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员工生活垃圾。 其中废钢屑、边角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和废抹布均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具体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详见下表7-2。 表7-2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属性(危险序号 1 2 3 4 固体废物 名称 废钢屑 边角料 废机油 含油废抹布 产生 工序 下料 下料、冲压 冲压 冲压 废物、一般固废或待分析鉴别)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 危险固废 危险固废 / / 900-204-08 900-041-49 废物代码 预测产生量(t/a) 0.126 70 0.003 0.01 利用处置方式 外售综合利用 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委托环卫5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一般固废 / 2.7 部门清运处理 / 符合 / 符合 委托利用处置的单位 / / / 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符合 符合 符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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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大气 污染物 下料 金属粉尘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编号) 企业及时清扫并收集,同时加强车间通风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汇总表1中一级B标准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 生活污水 污染物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OD、NH3-N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污水管网,送入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准排入钱塘江 废钢屑 外售综合利用 边角料 废机油 含油废抹布 生活垃圾 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下料 固体 废物 下料、冲压 冲压 冲压 员工生活 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剪板机、冲床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噪声 85dB(A),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目前项目已运行,经实地监测,本项目各个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其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无 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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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环保审批要求合理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应当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对本项目的符合性进行如下分析: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 根据《浙江省海宁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13年10月))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丁桥城镇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号为Ⅰ1-10481C05,属于重点准入区,关于小区详细情况见前文介绍。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准入应符合重点准入区的产业发展要求,重点引进经编、新材料、包装彩印、光伏与电光源、五金弹簧等重点产业项目;项目布局应坚持生产协作,在区域内实行循环经济,新增工业采取块状布局原则,按照行业类别分别向工业园区和各个功能区块集中,以便有针对性对污染物进行集中治理;禁止在河流沿线新建排污口。 本项目属于金属制造,符合相应的产业准入条件,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2)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 本项目污染物在实施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均达标排放,具体如下: ①下料产生的金属粉尘,基本沉降在设备附近,要求企业及时清扫并收集,加强车间内通风。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在落实相关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各个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一般工业固废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由此,本项目固体废弃物能得到妥善处理,不排放。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