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办公室工作制度(2)

2019-02-15 16:11

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单份的文件材料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归档。

⑶文件整理过程,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客观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

⑷文件整理过程,应区分不同价值,按照档案整理要求进行编号排列。

⑸党政、各职能科室按年度为档案的部门在次年三月底以前归档;科研成果、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

⑹盒内目录和归档文件目录打印二份,一份自存,一份上交院档案室存档。

⒎综合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⑴档案库房属机密重地,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入内。

⑵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电、防尘、防高温、防虫、防鼠工作。配备防火设备,做好库房温、湿度测试记录。

⑶保持库房整洁美观,档案柜、橱、案卷等摆放科学、系统、规范,便于查找利用。

⑷必须经常对档案库房安全和保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每年年底对库内档案进行检查核对时,对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其它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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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档案工作人员变动时,将所管理的档案数量和状况交代清楚,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⒏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⑴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各类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各类档案进行认真鉴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后,才能予以销毁。

⑵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必须成立鉴定销毁档案领导小组,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档案进行认真鉴定,并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方可销毁。

⑶严格执行销毁程序,指定专人监督,应有两人在场,鉴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和鉴定报告应归档长期保管。

⑷明确鉴定标准,制定本机关保管期限表,作为划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的依据。

⒐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⑴人事科集中统一管理职工档案,任何人不得保存他人的人事证明材料。

⑵及时做好档案的传递催要,做到人员调动及时传递档案。 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认真做好借阅、归还、登记手续。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查阅档案。

⑷对政审外调人员查阅档案按程序办理,院内职工查阅档案须经院长同意签字可查阅有关部分,不得翻阅全部档案。不准代他人查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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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尊重个人隐私,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取送档案,不准带入公共场所,不准带回家。

⑹认真做好档案的安全工作,非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⑺对已清理、需要装订销毁的档案材料,要认真组织复核、鉴别、清理工作,以防有误。

⑻做好档案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做到室内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

四、印章、介绍信管理使用制度

印章、介绍信具有履行医疗权力的职能,为避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工作上的失误,特制定如下规定:

⒈凡经院领导签批的各种文件或以医院名义发出的请示、报告、计划、总结、决定、纪要、报表等可盖院章。

⒉各职能科室需以医院名义使用院章时,须经院办主任审定后方可盖印。

⒊对各种需盖医院印章或需使用介绍信的提货单,须在院办登记后方可盖印。如委托他人提货,须经科主任(科长)签字后方可盖印。

⒋进修人员的汇款单,经医务科盖印后方可盖院印。

⒌凡外出进修、学习、开会、参观人员,须持有关职能科室的通知单,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开介绍信,但不得开空白介绍信。

⒍凡因工作需要至本市外单位联系工作或参观学习的,须经科主任(科长)签字后方可开介绍信。

⒎个人需要医院证明须经本科主任或职能科(室)的科长签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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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开证明信,但不予开介绍信。

⒏凡以医院名义签订购货合同的,须由主管院长签字和财务科审核,将合同手续交院办登记后,方可盖合同章。

⒐凡以医院名义向上级部门申请经费的,须经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打印成文加盖院章。

五、文印室工作制度

⒈在院办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各种文件及材料的打印工作。 ⒉凡需打印的材料,须经院长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能安排。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打印文件。

⒊对各种打印件应做到安排合理,准确及时,保证质量,格式符合国家规定。

⒋严守保密制度,对打印完毕的有关文件,应对版面及时进行保密处理,防止泄密。

⒌爱护国家财产,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尽量节约油墨及纸张。

⒍文印重地,闲人免进。不准在文印室内吸烟、会客。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六、医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⒈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文秘、行政管理工作。 ⒉负责领导和宏观控制下属各科(室)的工作。

⒊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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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归档、保管和利用及医院报刊订阅等工作。

⒌负责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印、外勤、通讯联络、调查研究、信息综合、信访、督查、保密和对参观者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⒍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处理解决不属于其它部门分管的事项,负责与职能部门、科室之间的联系与协调。

⒎拟订办公室发展规划、阶段目标任务和人员培训工作计划。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培养、训练、考核工作。 注: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工作。 七、办公室文秘与办事人员职责

⒈在院办主任领导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⒉负责文件、信函、申报的收发、登记、传递工作,保证文件材料及时下发,负责机关报刊、信函的转送和公用报刊的征订。

⒊做好会议准备、会议通知及会务工作。参加一般行政会议并记录。

⒋起草各种文件与文字材料,认真做好校对工作。 ⒌收集、整理信息资料,整理、保管文书档案。

⒍做好内部事务与外勤工作,坚守岗位,做好电话联络及要事登记工作。

⒎保管好有关公物并及时供给。 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打字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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