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黑,此种方法由于环保问题和橡胶资源化利用程度低在我国还不多见。或将废轮胎切块后作为烧制水泥、石灰窑炉的燃料,这种方法由于橡胶资源化利用程度低以及潜在的环保问题在我国还没有。
3.2
材料分类
我国目前统计的回收利用的七大类废旧物资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橡胶、废纸、碎玻璃和报废汽车。因此,在目前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下,我们提出,将可回收利用的产品按材料划分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木材、废橡胶、废塑料、废玻璃、废纸、废油等。其他材料的确定应按照现有的技术条件、安全环保的要求以及回收利用经济上的可行性进行划分。
4. 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确定
对应上述的产品和材料分类,以及考虑目前各类回收利用处理技术,归纳整理了可回收利用率的计算方法。
4.1 计算方法一
按照回收利用的零件和/或材料的类别进行计算。如前所述,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包括:金属、塑料、玻璃、其他材料等。
4.2 计算方法二
为了更好的考核产品在各回收处理阶段的可回收利用率,确定了本计算方法。对于回收处理阶段的划分,可以依据不同的产品类别,和回收利用处理技术的不同进行确定。如报废汽车的处理阶段可分为预处理、拆解、金属/非金属分离、残余物的处理阶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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