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安徽无为红星国际城项目
总体规划方案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上海至凯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内容 招标人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建设地点 建筑用地 建筑面积 建设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上海至凯投资有限公司 红星美凯龙安徽无为红星国际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 总体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比亚迪大道与长江路交口 306988m(约460亩) 489285m2(未统计地下室) 见任务书 2 8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无为县的有关规定 设计周期30天,分为入围和选标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 质量要求及方案设 入围阶段(接标后10日历日,2015年12月15日9:00前 计周期 提交成果),评选三家优胜投标人进入下一轮选标阶段继续 竞标。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资格后审和业主实地考察 自行踏勘 地点:无为中俊理想城二楼 时间:2015年12月4日 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书面答疑 9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 11 资格审查方法 12 踏勘现场 13 招标文件的领取 14 投标有效期 15 投标答疑会 技术标四份 16 投标文件份数 设计图纸展板一套 电子文档两份(多媒体演示光盘、U盘各一) 入围阶段:地点:合肥市马鞍山路与皖江路交口和地广场18楼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5日 上午10时 17 及截止时间 选标阶段:地点:合肥市马鞍山路与皖江路交口和地广场18楼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上午10时 入围阶段:地点:合肥市马鞍山路与皖江路交口和地广场18楼 时间:2015年12月15日 上午10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选标阶段:地点:合肥市马鞍山路与皖江路交口和地广场18楼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上午10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至凯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该项目总占地约460亩,土地编号及用途见设计任务书。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优胜方案的设计单位优先参与下阶段规划设计洽谈,招标人有委托另外设计单位的权利。
1.2 每个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一套完整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2、质量要求及方案设计周期
2.1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及设计周期见前附表第8项所述。
3、合格的投标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规划师资格,并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及业绩。
4、投标费用及补偿费标准
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2所有投标的文件均不退还,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4.3补偿标准:第一阶段入围比选中,落选投标人不再进入下阶段比选竞标,方案补偿费3万元人民币;进入第二轮选标阶段投标人,中标方案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未中标投标人补偿方案费10万元人民币。 4.4优胜方案规划设计单位有进一步完善修改方案的义务。
4.5 支付办法:未中标单位补偿设计费在定标后7天内付清。未中标单位在
2
收取方案补偿费时必须提供相同面额的有效发票。 4.6招标人以支付补偿金的形式获得全部投标成果。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
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设计成果要求
6.1设计成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规划设计任务书(见附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相关资料
7.2投标人按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
3
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答疑会上进行解释或直接以书面形式将答疑内容发送给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9.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设计单位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原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