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7)

2019-02-15 22:52

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通过起诉法院达到催收目的手段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起诉的多,真正执行到位的却很少。以磐安联社为例:XX年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18件,通过执行全额归还借款的仅有28件;XX年向法院申请执行57件,通过执行归还的只有10件。由此可以看到,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效果甚不理想。

一、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效果差的原因分析

从法院执行案件分析,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有三大特征,即生效判决的执结率低、实际执行效果差、执行的可挖潜余地小。该类案件不能得以及时执结、借款得以顺利归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借款人的原因

1、借款方确实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该类案件占到总数的30%左右。有的借款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由于生病丧失履行能力,无法清偿贷款。我社起诉的案件当事人大都生活在农村,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家中很少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居住在农村里的房屋一般又不能执行。

2、借款方有意无意逃避还贷。有的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根本不准备还贷。有的借款人采取变更企业名称、

住所,变更法人代表或分立多个企业搞脱壳经营等方法逃避还贷。有的借款人与保证人之间搞连环担保,看似手续齐全实际无担保意义。有的借款人进行重复抵押或虚假抵押。有的借款人为躲避还贷,转移、隐匿财产,给法院执行工作设置障碍。

3、借款方下落不明。有些借款人长期在外面打工或者经商,和家人也从未联系,无法得知其下落,对其执行也是根本不可能。 (二)法院的因素

近几年来,法院执行案件数每年大幅度上升,标的额越来越大,而当事人履行能力差,加之有能力拒不履行义务、肆意对抗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屡有发生的情况,以致造成“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被动局面,结果使未执行案件大量积压。

1、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干扰法院执行工作。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从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出发,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滥用权力,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有的领导借口保护投资环境,指令法院不得执行某些个人或企业的案件,给法院执行设置障碍。

2、法院存在重审判、轻执行,审执严重脱钩的现象。有的审判人员不重视执行,审执脱离严重,只顾审判,不管

审结的案件是否执行得了,如:该采取财产保全的不采取,给当事人有了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机会。

3、法院对抗法行为查处不力。从实践情况来看,现法院执行中违法犯罪的抗法事件越来越多,有的肆意撕毁封条,擅自处置被执行的财产;有的恶意串通,搞假破产、假抵押,逃避债务;有的重复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物;有的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不协助,反而刁难执行,甚至为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帮助其转移财产。但法院对这些行为查处不力,对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助长了歪风邪气,打击了执行人员的积极性。

4、执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执行人员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经验的结合不成熟,有的作风欠正,与被执行人关系过密,对被执行人没有采取强制措施。

5、法律宣传不够。法院虽然做了许多执行工作,但是却没有很好的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 篇八: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借款合同 个 人 借 款 合 同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 个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借款用途: ; 还款来源: ;

借款人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年月日,实际借款起止日期以贷款实际发放 日为准,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 准。

第四条 贷款利率、罚金利率、计息和结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下列第种; 1、固定利率,月利率为息;

2、固定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

之后每笔借据的贷款利率按提款日借据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不分段计息;

3、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从

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

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同档次贷款利

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分段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日利率=月利率/30。 三、结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息: 1、 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 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 利随本清; 4、 其他方式 四、罚息

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挪用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1、 借款人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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