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区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三十八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三十九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学校门前200米范围内不得设有台球厅、电子游戏机厅、网吧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
第四十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教师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 第四十三条严肃工作规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期初有工作计划,期末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四十五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鼓励。
第四十六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十七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八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根据《市城北中学教职工考核奖励条例》予以表彰鼓励。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罚条例》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五十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第五十一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鼓励。 第五十二条学校对符合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希望工程”“手拉手”等活动形式和“市二中
贫困学生基金”提供资助。 第五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及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奖罚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四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增光。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辉县市教委批准。 第五十六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值周行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值周工作。
2、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监察值周班门岗落实情况。
3、早上、中午、放晚学时段巡视各教学楼,指导纠正师生倾向性问题。
4、处理本周内发生的较大偶发性事件。 5、督促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工作。
6、负责“校务日志”、“安全日志”、“班级纪律”等填写。 7、早上提前到校,放晚学推迟离校30分钟,等清完校园后离校。 8、主持下周一升旗仪式,进行国旗下讲话和值周总结。
值周教师职责
1、带领值周班级负责好值周工作。
2、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参加值门岗任务。
3、处理一般性偶发事件。
4、及时反映,指导纠正倾向性问题。
5、早上提前到校,放晚学推迟离校30分钟,等清完校园后离校。
6、特别在中午,放晚学时期要到各楼层进行巡查。
值周教师职责
1、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好人好事要及时给予表扬并给予登记;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批评教育并给予登记。
2、参加早自修管理,负责学生纪律的检查评分。 3、值周期间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1次检查。
4、参加课间操管理,检查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的出勤。 5、参加学生中餐、晚餐管理;参加校园午间管理。 6、参加晚自修管理,负责学生纪律的检查评分。
7、参加学生就寝出勤和纪律管理,并对就寝情况进行登记。熄灯前10分钟到住校办签到。熄灯后对各寝室纪律进行管理,与生活指导师共同完成查铺工作。
8、值周教师要及时向值周组长反馈值周情况。
9、值周组长要布置好工作,落实好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人员反馈值周情况。 10、值周人员需全天佩戴执勤标志。
11、上半周值周工作从星期日晚自修开始至星期三下午课外活动后结束;下半周值周工作从星期三晚餐开始到星期六中午结束,值周结束后,应及时把值周用品交政教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