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员编制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落实项目负责人,做好统筹协调,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十二)严禁使用未经体检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参加联合试运转的员工必须经过不得少于72学时的安全培训,必须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学习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十三)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和入井清点制度,每4小时向矿调度室报告一次出入井人数,入井人员必须持入井证入井,入井前必须进行安全宣誓,出入人员都必须自觉接受检身。
(十四)矿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测试数据、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每月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和资料到联合试运转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五)联合试运转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和影响生产的非人身事故,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专业负责人和单位值班领导报告,同时,向矿长报告,矿长通知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等部门到矿,专业负责人、当班值班领导、技术、安监管理人员到现场或矿调度室按规定组织施救和处理。凡发生重大非人身事故和人身事故由矿安全科、生产技术科、工会等部门组织对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其它非人身事故和违章人员由矿安监科组织追查处理。
(十六)加强通讯系统管理。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无信号或出现故障必须向矿调度室告知其他联络方式。各电所和绞车房、风机房、采掘工作面、提升绞车巷上下作业的峒室及主要运输巷等地点必须安装电话,并保障通讯畅通。
三、采掘工作面
1、严格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工程质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支护到位有效,并确保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2、工作面运输方式、劳动组织、施工工艺等发生改变或采掘工作面遇构造必须制定相应的针对性技术安全措施。
3、严格执行采煤工作面两小时一次的安全传呼检查制度和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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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定时和不定时必须清理一次危岩的制度。所有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必须及时架设临时支柱,严禁空顶作业。
4、采煤工作面端头和巷道的接口、顶板有裂隙的地点、地质构造带必须掺设“一梁两柱”或“一梁三柱”,顶板弱面必须掺设“帮柱”。对不平整顶板掺设戗柱、戗棚,端面距不得超过规定。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设置安全档板。
四、机电运输
1、严格执行各种设备《操作规程》。
2、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和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各类运转和检修记录。
3、严格按照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加强运输管理。维护好运输线路。机车严禁超拉矿车并控制好运行速度。
4、各类司机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格执行遵守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凡入井电气设备必须经防爆员按标准检验合格并登记,贴上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严格执行井下检漏装置的每日跳闸试验,不得甩开各类安全保护。
6、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制度,检修设备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严格执行停供电作业制度,停供电必须办理停供电手续,并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停电作业前,必须完成受令、停电、验电、检查瓦斯、放电、设置接地保护、挂停电牌等措施,供电前,必须完成清理工具(杂物)、拆除接地保护,绝缘测试、合盖、试送电、取停电牌、回令、记录等措施。
7、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井下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必须穿戴绝缘用具。
8、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缆接地线和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9、对主要人行巷和主要运输巷,每旬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和危岩清理,对采区主要人行巷和运输巷,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和危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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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并作好记录。
五、一通三防
1、矿井通风设施建筑,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拆除、停运,安全监控设施的安装、拆除和瓦检员作业区域的划分必须报生产技术科、安全监查科,经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2、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合理调整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局部通风机循环风,杜绝空班漏检、超限作业与瓦斯积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3、凡计划停电、局部通风机停运都必须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含瓦斯排放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矿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较长时间(24小时以上)停风的独头巷道,巷道内必须撤除设备、掩埋钢轨、金属物件。独头巷道开口处断开钢轨,设置临时性密闭,密闭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密闭管理牌板和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每班不少于三次。
5、废弃不用的巷道必须撤出巷道内的所有设备、材料、金属物件,24小时内在巷道口设置永久性密闭,密闭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密闭检查管理牌板,每班瓦检员不低于2次检查密闭处瓦斯。
6、采后要复用的巷道必须保证通风,不能通风的必须全部进行封闭并揭示警标,设置栅栏。
7、监测监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控设备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调试和校正,传感器每10天调校一次,甲烷断电仪每10天必须进行一次断电测试,确保正常使用。系统发生故障或报警,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县煤监局和矿调度室及相关领导汇报,并将报警原因、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做好记录。
8、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生产技术科长、通风科长、安监科长每天必须审阅瓦斯日报和生产调度记录及安全督查记录并签字。安全矿长、安监科长、通风科长必须每天审阅瓦检员值班记录,管理人员值班记录,管理人员入井巡查及带班记录并签字,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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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
9、严格执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井下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规范安装隔爆设施。严格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炸药雷管使用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爆破作业细则和瓦斯检查员作业细则。
10、抓好自救器的使用管理。自救器必须编号、造册登记、凭证发放,按规定进行存放。加强自救器使用的培训,保证每个员工都能懂得基本性能和正确使用。严禁擅自拆卸。
六、防治水
1、每月开展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
2、每旬测定一次各作业地点、相关区域的涌水量。 3、坚持做好每班每天的矿井涌水量观测记录。
七、矿井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
推进”的方针,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的预防矿井灾害和处理矿井一旦发生的重大恶性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防止通风瓦斯,矿井水灾、大冒顶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的目的特制定矿井灾害应急预案。
八、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1.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居安思危,以备应变,防患未然。 2.行动准则
1、沉着冷静,判断准确,快速通知,互救自救,安全撤离,妥善避难,等候救援。
2、闻警即动,按序操作,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处置果断,铲除后患,防止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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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矿井采掘区域和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的重点
我矿属独立扩能矿井,生产能力9万吨/年。矿井采用平硐开拓,分列抽出式通风方法,属低瓦斯矿井。主采C3、C4煤层,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性,煤尘无爆炸危险性,顶板较破碎给安全生产带来一定的威胁。现生产区域是投产的首采区:一采区和二采区。因此,2013年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的重点:坚持以防治瓦斯为中心,防治顶板为重点,防水和防火及煤尘等其它隐患为辅的安全管理方针,一是抓好矿井的通风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二是抓好老窑积水的探防水工作,防止矿井透水水患事故的发生。三是抓好采掘各作业点的支护与顶板管理,防止大冒顶事故的发生。保障全矿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保障生产安全的正常进行,
十、矿井灾害基本情况
矿井可能发生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因素有: 1、瓦斯
我矿属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均无煤尘爆炸危险性。所开采的煤层瓦斯含量较低,但在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如遇违章放炮、明火、电器火花、金属撞击或摩擦火花等都可能引起瓦斯爆炸和人员窒息,因此必须加强对机电设备、瓦斯聚集和放炮的管理工作。
2、煤尘根据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鉴定:煤的自燃倾向等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性。
3、火灾
若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放炮管理不善、机械冲击与摩擦、电源电器短路、静电、明火等都有可能造成人为、机电等外因火灾的发生。
4、水灾
老采空区积水,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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