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
对方辩友、大家好!
与目前实行的“单独二胎”相比,今天我们讨论的“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作为一种全新的政策提案,至少包含了三个层次,即地域上、对象上和限制条件的全面放开。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所有人群都能生育第二胎,而且也将去除目前存在的“生育间隔年限制”、“生育年龄限制”等一切限制条件。今天辩题的第二个关键词,“当前中国”,指的是在中国范围内,距今不远的一个确定的时间点内。由此,我方认为,“当前中国不应该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理由有三:
一、逐步放开二胎政策相对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更为灵活,可以在地域、对象和限制条件三个层次上合理控制的人口,更适合解决当下存在的社会矛盾。
今天对方辩友慷慨陈词,向我们痛斥老龄化严重、劳动力缺乏等种种社会痛疾,我方也承认,我们需要开放二胎政策,缓解这些社会矛盾,然而急于在当前时间点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却可能“过犹不及”,无法合理掌控人口发展的尺度,甚至可能会适得其反,引发资源短缺,生育堆积等一系列的社会矛盾。
二、二胎政策作为一项关系重大的生育政策,必须与相应的其它众多社会制度同步推进。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不是一个单纯的人口政策,更涉及到了社会中的方方面面 。就像户籍管理制度落后,会引发超生问题的风险一样,生育政策与众多其它社会制度相互配套又相互制约。而今天我们就更应该在逐步放开二胎政策的过程中,逐步完善户籍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和医疗容纳量、提升产业链并发展高端制造业,全面推进相关社会制度,又通过逐步放开的二胎政策为这些领域提供新鲜血液,如此的循环上升,是不是更合理些呢?
三、完全放开二胎会产生众多不可预料的风险。人口政策涉及人数太多,虽然全社会基本形成共识,但对于人口快速增长、反弹的可能性,现在还停留在理论分析上。对方辩友今天也试图论证他们可以控制完全放开二胎的风险,却只是论证理论上的风险,却没有论证潜在的风险和执行上的风险。这些不可预料的风险需要通过地区试点才能确定,与其现在就决定是否全面放开,我们可不可以边逐步开放二胎政策,同时尝试进行相关地区试点,以试点结果作为我们如何开放二胎、何时全面开放二胎的依据呢?作为一个政策提案,必须具有明确的执行计划,而不是一种可能的理论。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所带来的风险一旦成为现实,将是政府和人民所不能承担的。此时采取逐步开放的政策,将风险降低到一个可控的范围内不更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的负责。与十三亿人的风险相比,难道我们连试点的时间都等不起了么?
综上所述,试点在前、稳定为重、灵活为优、全面推进,在一个牵扯甚广的国策面前,还请对全面考虑,立足于长远,仔细比较其中的利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