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晚自习辅导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为保证毕业班学生充足的学习时间,在学生家长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安排九年级教师为学生义务补课。为保障学生补习期间人身安全,现就有关安全管理事项告知如下,请全体家长学生自觉遵守执行:
一、补习辅导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6:00-8:50。 二、安全及相关管理要求:
1、补习期间,学生未能按时回家的,家长应及时电话询问情况,并及时寻找学生,查明情况,对不遵守时间者进行批评教育。
2、学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不能到校上课的,家长必须亲自到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辅导老师)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
3、教师有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不守纪律者,教师有权取消其补习资格。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者,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家长应配合教师对其进行教育。
4、放学后,严禁学生邀约到河塘、建筑工地或其他不安全的场所玩耍,游戏。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班主任与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管理,但若因学生不听从管理,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的,班主任与教师概不负责任。
6、家长必须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管理教育,随时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学校与教师对上学和放学路上的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
7、对无故迟到、缺席的学生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家长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出门寻找学生,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学生因无故迟到、缺席但教师已尽到自己责任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级与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8、学生放学后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及时打电话与教师联系,若因晚归或早到造成的事故,班级与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严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上学,如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10、学校原则上要求补习学生在校住宿,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管理规定,对于不愿住宿走读跑校的学生,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在补课结束后必须到校接学生回家。因家长原因不接子女回家的,路途中造成的不安全事故或损失由父母或其监护人负责。
以上管理要求,请全体家长、学生自觉遵守执行。 对照要求承诺签字。
承 诺 人: 承诺人家长: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