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路基施工暂行规定(5)

2019-02-17 10:48

5.6 路堤边坡

5.6.1 路堤边坡应采用加宽超填或专用边坡压实机械施工。当采用加宽超填方法时,超填宽度不宜小于50cm。

5.6.2 路基施工时为防止雨水冲刷边坡,填筑面应平整,并根据现场情况做必要的截水沟(缘)和急流槽等截、排水设施。

5.6.3 路基刷坡宜用刷坡机械进行刷坡。机械刷坡时应根据路肩线用坡度尺控制坡度。人工刷坡时应采取挂方格网控制边坡平整度和坡度,方格网桩距不宜大于10m。

5.6.4 边坡冲沟应采取挖台阶、小型机具夯实的方法进行回填处理,台阶应挖至硬质土体,其宽度和高度不应小于50cm。

5.6.5 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固、平顺,其外形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6.5的规定。

表5.6.5 路堤边坡坡度、平台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4 边坡坡度(偏陡量) 变坡点位置 平台位置 平台宽度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3%设计值 ±200mm ±100mm ±50mm 注:变坡点、平台位置以位于路肩下的高度计

5.7 改良土填筑

5.7.1 改良土施工一般要求如下:

1 填筑前应按设计提供的配比进行重型击实试验及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其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石灰应选用钙质生石灰或粉式消石灰,其指标不应低于合格品石灰标准。 2)掺入水泥时,其初凝时间应大于3小时,终凝时间宜大于6小时。

3)用石灰改良时,土中硫酸盐含量应小于0.8%,有机质含量应小于l0%;用水泥改良时,土中硫酸盐含量应小于0.25%。

4)当掺加其它化学类固化剂改良时应满足设计要求。

3 堆放材料的场地应整平、压实,掺合料应采取防风、防潮、防雨措施分类堆放。

4 化学改良土应保持良好的养生,养生时间不少于7天。当改良土分层施工时,下层碾压合格后,可以立即填筑另一层改良土,不需专门的养生期。养生的方法可选择:

1) 洒水养生。

2) 覆盖塑料薄膜,周边用土压紧养生。 3) 覆盖草袋并洒水养生。

4) 覆盖一层厚20~25cm的低塑性黏土保护层养生。

5 改良土施工应做好场地的临时排水和防雨措施,严禁雨天作业,避免低温施工、人为停工。确需停工时,必须做好养生,防止水分流失。

6 施工用水应检测,水质符合工程用水标准。

7 改良土正式施工前,应先行填筑试验段,确定施工参数。分层填筑压实厚度不应大于30cm。 8 改良土拌合应符合有关环保要求。

5.7.2 粉黏土掺中粗砂改良土场拌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区段应按施工段所处填筑阶段的不同进行划分,一般宜划分为底层准备区段、拌和摊铺区段、碾压整型区段、检测报验区段。

2 底层应平整、密实,具有规定的路拱,表面无松散材料和软弱地点。 3 应在两侧路肩边缘外设指示桩,控制每层的摊铺标高。

4 场拌应采用具有自动计量的专用场拌混合料搅拌机械拌和。土块应粉碎,最大尺寸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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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m;混合料含水率宜略大于最佳含水率。

5 拌合前,必须先调试所用设备,使混合料的组成和含水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6 拌合好的混合料应尽快运送到铺筑现场。混合料在运送过程中应覆盖,减少水分损失。

7 根据松铺厚度计算每车混合料的摊铺面积,确定堆放密度。混合料应先初平,后精平,设专人及时铲除离析混合料,补以新混合料。当下层为细粒土时,应先拉毛,再摊铺混合料。

8 摊铺混合料时,不宜中断。当因故中断超过2h时,应设置横向施工缝。

9 混合料摊铺完后,先用平地机初平和整形,再用压路机快速碾压l~2遍。对于出现的坑洼进行找平。

10 整型应按规定的坡度和路拱进行,并特别注意接缝处的整平。在整型过程中,严禁车辆通行。初步整型后,检查混合料的松铺厚度,必要时应进行补料或减料。

11 当混合料接近最佳含水率时,应用重型压路机在路基全宽内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密度,且表面无明显的轮迹。碾压时后轮应重叠40cm,且后轮应超过两段的接縫。

12 碾压过程中,表面应始终保持湿润,严禁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产生。碾压结束之前,应用平地机终平一次,使其纵向顺适,符合设计要求。

13 两作业区段之间的衔接处应搭接拌和。

5.7.3 粉黏土掺中粗砂改良土路拌法施工,除应符合本章第5.7.2条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区段应根据施工段所处填筑阶段的不同进行划分,一般宜划分为底层准备区段、上料拌和区段、碾压整型区段、检测报验区段。

2 应按填筑宽度及虚铺厚度,计算所需粉黏土的数量、堆放位置。

3 应按计算数量,在已检验合格的底层上首先摊铺粉黏土,初平静压一遍后,检查粉黏土填筑层的厚度,测定其含水率及松散干容重。

4 按配合比计算摊铺厚度。将粗砂堆置在已经初平初压的粉黏土表层上,再用机械对粗砂进行精确摊铺,检查粗砂层厚,当厚度不够应及时补足。

5 初拌后应检查混合料的含水率,其含水率宜大于最佳含水率的1~2%。 6 拌和深度应深入下承层表面1cm左右。拌和后混合料含水率应均匀,粗细颗粒不应有离析现象,在拌和层底部严禁留有粉黏土夹层。

7 两作业区段之间衔接处应搭接拌和。

5.7.4 细砂掺砾石改良土场拌法施工,除应符合本章第5.7.2条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粒径5~60mm的砾石,其压碎值不得小于30%。

2 细砂及砾石应符合设计要求,确定细砂及砾石的重量配合比,采用场拌设备将其拌和均匀,混合料的含水率宜控制在5%~8%之间。

3 上料时应顺前进方向依次卸料,随卸随平。

5.7.5 石灰改良土场拌法施工,除应符合本章第5.7.2条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灰应集中堆放且宜搭防雨棚和覆盖保护。

2 在设计规定范围内取土,取土时应清除树木、草皮以及表面腐殖土。当土源发生变化时必须按要求重做配比试验。

3 生石灰应采用磨细生石灰粉;消石灰应在使用前7-10天充分消解,每吨石灰用水量宜为700-800kg。

4 消石灰宜过孔径10mm的筛,并应尽快使用。

5 碾压时混合料的含水率应在最佳含水率的±1%范围内。

6 应全断面均匀铺设混合料,不得出现纵向接缝;两工作段的横向接缝应采用搭接施工。 5.7.6 石灰改良土路拌法施工,除应符合本章第5.7.2和5.7.5条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石灰改良土层的厚度、宽度,计算各段需要的干混合料重量;按混合料的配合比、材料的含水率及所用运料车的吨位,计算各种材料的堆放位置。

2 堆料前,应先在预定堆料的底层洒水,使其表面湿润。

3 上料应采用层铺法,按计算材料的虚摊用量先将土运到路上摊铺均匀后,快速静压一遍;再用专用撒布车撒铺石灰。各层表面应力求平整,并具有规定的路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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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路拌机拌和一遍后,应检查混合料的含水率。含水率过大时应晾晒;含水率过小时,应用喷管式洒水车洒水。撒水车不应在正在进行拌和的以及当天计划拌和的路段上调头和停留。

5 拌和深度应深入下层承的表面1cm左右。应设专人跟随拌和机,随时检查拌和深度,并配合拌和机操作员调整拌和深度,严禁在拌和层底部留有夹层。

6 在洒水拌和过程中,应及时检查混合料的含水率,其值应大于最佳含水率1%左右。 7 拌和完成的混合料应色泽一致,没有灰条和花面。

5.7.7 水泥改良土场拌法施工除应符合本章第5.7.2和5.7.5条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应按要求库存,防止受潮。

2 从拌和到碾压完成时间应经过试验,以混合料的终凝延时时间确定。 5.7.8 水泥改良土路拌法施工除应符合本章第5.7.2、5.7.5-5.7.7条有关规定外,并应按每层的厚度、宽度及预定的干密度,确定每车土堆放距离。根据水泥改良土厚度和预定的干密度及水泥剂量,计算每一平方米需用的水泥用量。

5.7.9 采用其他固化剂改良土施工时,应根据固化剂品种通过试验确定其施工工艺。 5.7.10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改良土用的原材料,应按表5.2.5-1进行试验。

2 对初步确定使用的混合料,应进行重型击实试验,计算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并进行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的试验,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路基压实质量及检测应符合本章表5.3.4-2或表5.4.3的规定。 4 改良土路基外形尺寸应符合本章表5.3.4-3及第5.4.3条的规定。

5 化学改良土应色泽均匀,无灰条、灰团。掺合料剂量允许偏差为试验配合比的-0.5%~+1.0%。 6 无侧限抗压强度在摊铺后碾压前取样,不拌和不加水,直接按现场密度制样,在保湿条件下养生7天,再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5.8 填石路堤

5.8.1 填料应按规定要求进行鉴别和试验,应采用级配较好的硬质岩石及不易风化软岩的碎、块石,块石最大尺寸在基床底层内不得大于15cm,在基床以下路堤内不得大于30cm。 5.8.2 必须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压实,压实参数由试验段确定。 5.8.3 填石路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准备和底层处理应符合本章5.3.1和5.3.2条有关规定。

2 边坡两侧应用片石按直角梯形分层码砌,并与中间填筑同时进行;边坡使用较大石块砌面,大面朝下摆放稳固。

3 填石路堤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且大块石不应集中,应均匀分布于填层内,每一填筑层内部和表面块石间的空隙应用较小石块、石屑填充密实。硬岩分层松铺厚度不应大于65cm,软岩分层松铺厚度不应大于40cm,具体层厚由试验段确定。

4 填料应用推土机摊铺整平,使石块间无明显的高差,个别不平的地段人工配合用细粒料找平。 5 填石路堤必须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碾压速度不大于4km/h,碾压时要先两侧后中间平行操作,行与行之间要重叠碾压40cm左右,前后相邻区段重叠碾压2m。

6 路面局部不平整地段应修整。 5.8.4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石路堤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表5.8.4的规定。

表5.8.4 填石路堤压实质量控制标准

类别 使 用 部 位 地基系数K30(MPa/m) 岩块 岩块抗压强度(MPa) 基床以下 ≥130 ≥5 基床底层 ≥150 ≥5 检测频次和取样部位 每层沿纵向100米范围内检查3点,距路基边2米处左右各1点,中间2点。 每10000m石料或岩性明显变化时抽取1组岩块抗压强度试件(每一料场不少于2组)。 3注:岩块抗压强度低于5MPa的按普通填料填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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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路堤外形尺寸应符合本章表5.3.4—3的规定。

5.9 加筋土路堤

5.9.1 用于加筋的土工合成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5.9.2 土工合成材料运至工地后,应分批整齐堆放在料棚(库)内,防止日晒雨淋,并保持料棚通风干燥。

5.9.3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下承层表面应整平、压实,并清除表面坚硬凸出物。

2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时,应将强度高的方向置于路堤主要受力方向,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按设计铺设。

3 土工合成材料的连接应牢固,受力方向连接强度不低于设计抗拉强度。

4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必须拉紧展平插钉固定,并应与与路基面密贴不得有褶皱扭曲。 5 铺设多层土工合成材料时,其上、下层接缝应交替错开,错开距离不宜小于0.5m。 5.9.4 路堤土方填筑应分层摊铺、分层碾压,除符合本章5.3~5.5节有关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后应及时填筑填料,其受阳光直接暴晒时间不得过长。

2 在加筋材料拉紧展平后,软土地基上填料的摊铺及填筑应从两侧开始,平行于路堤中线向中心对称进行,地基面上首层填料宜用轻型压实机具压实,只有当土工合成材料上的填料厚度大于0.6m后,才能采用重型压实机械;一般路基上填料的摊铺及填筑从路堤中线开始,对称地向两侧填土。

3 严禁施工机械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行走作业。 4 加筋土路堤与两端一般路堤应同步施工。

5 加筋土路堤的边坡防护宜与路堤填筑同步施工。 5.9.5 施工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工合成材料进场时,应逐批检查出厂检验单、产品合格证及材料性能报告单。其主要物理力

2

学性能指标应抽样检验,每批不少于一次,当数量较大时,按每10000m抽验1次。

2 加筋土路堤中土工合成材料属于隐蔽工程,应按隐蔽工程做好检查记录。 3 加筋铺设范围、层数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9.5的规定。

表5.9.5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下承层平整度及拱度 加筋材料连接强度 筋材搭接宽度误差 搭接缝错开距离 加筋材料层间距误差 筋材铺设层数 筋材铺设长度及宽度 筋材回折长度误差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50mm,-0 ±50mm ±50mm 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值 ±50mm 5 填料及压实密度应符合本章5.2节及表5.3.4-2和表5.4.3的规定。

5.10 路基沉降观测

5.10.1 施工过程中应对软土、松软土地段、过渡段及设计要求沉降观测的地段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断面应按设计要求设置,过渡段观测断面的设置还应符合本规定第7章有关规定。施工中应保护埋设的观测器件。

5.10.2 边桩及沉降在施工期间每天应进行一次观测,在沉降量急剧增大的情况下,每天应观测2~3 次。路堤经过分层填筑达到预压高程后,在预压期的前2~3个月内,每5d观测一次,三个月后7~1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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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一次;半年后一个月观测一次,一直观测到预压期末。预压期后每三个月观测一次直至移交。路肩观测桩的观测同步进行。

5.10.3 当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大于10mm,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大于5mm时,应立即停止填筑,待观测值恢复到限值以内再进行填筑。

5.10.4 沉降观测应以二等几何水准测量高程,观测精度不低于1mm。 5.10.5 在填土过程中,应用符合精度要求的测量仪器观测边桩水平位移和高程变化,分析土体的侧向位移值及其发展趋势,判断地基的稳定性。

通过测量路肩观测桩的高程变化,确定路基面的沉降量。

5.10.6 沉降观测应用符合精度要求的观测仪器进行观测。每次观测后应根据观测结果整理绘制“填 土高~时间~沉降量”关系曲线图。 5.10.7 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汇总分析,作为验收和质量评定的依据并提供给设计单位修正完善设计。

5.11 雨季施工

5.11.1 雨季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区分路段,进行适合于雨季施工项目的安排。

5.11.2 雨季施工路段,应在雨季前做好涵洞,并做好防水、防洪、排水工作。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 5.11.3 严禁在中雨或连绵雨天进行非渗水土的填筑施工。

5.11.4 雨季路堤填筑的每一压实层面均须作成2~4%的横向排水坡,路堤边坡应随时保持平整,每次作业收工前必须将铺填的松土层压实完毕。

5.11.5 雨季施工应根据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数量,合理安排几个工点或工作面进行轮流作业,快速施工,不宜全面铺开。

5.11.6 雨后,路基面必须晾晒、刮除表面浮土和复压处理,并经密实度抽检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

5.12 低温施工

0

5.12.1 昼夜平均气温在0C以下且连续15天时,应按低温施工办理。 5.12.2 低温施工路堤严禁使用冻土或掺有冻土的填料填筑路堤。宜选用级配良好的渗水土作填料,当不得不使用非渗水土时,其含水率宜低于塑限,并采取加强压实的措施。

5.12.3 低温施工路堤,其地基处理或一般基底处理均应在冻结前完成,处理方法除应符合本规定第4章和5.3.2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清除冰雪、疏干积水,坑洼处用与地基同类未冻土填平压实。处理后应随即掩盖以防冻结。

5.12.4 低温施工应采取以下措施:

1 施工地段的积雪应在临开工前清除。

2 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已铺土层未压实前,不得中断施工,应保证开挖、运填周转时间小于土的冻结时间。

3 对取土场、路堑和路堤的外露土层用松土或草袋覆盖。

4 路堤填筑应按横断面全宽平填,分层填筑铺土厚度应按一般规定减薄20~25%。 5 停工后继续施工前,应将表面冰雪及冻结的土层清除。 5.12.5 路基面及边坡修整工作必须在解冻后进行。

5.12.6 当进行工程量较大的路堤施工时,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集中力量,合理分段进行,不宜全段铺开。

5.13 取 土

5.13.1 取土时应保护环境,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土地整治或防护措施。风景区或有特殊要求的施工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配套完成环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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