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进城落户工作。
(5)制订鼓励企业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具体办法,建立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成绩突出企业奖励制度。
5、完善各级培训转移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建设。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标准,依托技工学校建立培训网络;认定一批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建立远程职业培训网络体系。
(2)建立健全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配足人员、场地和服务设施,达到省“八统一”标准,村居聘有劳动保障协理员并落实人员工作经费,全面承担培训转移就业工作。
6、落实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
(1)地级以上市及各县(市、区)均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规定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农村贫困人口培训期间生活补贴及转移就业服务经费。
(2)制订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转移培训就业资金绩效评估办法,建立促进转移培训就业资金投入、使用和规范管理约束激励机制。
四、考评等次及标准
以上各项考评满分为100分,等次及标准为: (一)≥90分,优秀。 (二)≥80分且<90分,良好。 (三)≥60分且<80分,合格。 (四)<60分,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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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评组织及步骤
由省经贸委会同省人事厅和省产业转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产业转移进行考评;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劳动力转移进行考评。
考评步骤: (一)自评
每年3月20日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和产业转移工业园按本办法考核内容要求形成上一年度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情况书面自评材料,并填写《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报送省经贸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组织对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总结和自评情况书面报省劳动保障厅。
(二)核对
省经贸委和省劳动保障厅分别对各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自评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有疑问的,有关市应对该项考评内容进行核实,并补充相关材料。
(三)抽查
省经贸委会同省人事厅和省产业转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组成检查组,赴各地级以上市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四)评定
省经贸委、省劳动保障厅根据自查、核对和抽查结果分别对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考评提出初评意见,提交省产业转移联席会议和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会议评定并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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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评结果
(一)考评分数在90分以上的,省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二)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的,省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的园区,取消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称号。
(三)对在考评中或考评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和产业转移园,取消有关表彰;省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四)对被通报批评或追究领导责任的市,取消其当年参加省人民政府综合性评优活动的资格。
(五)产业转移园的考评结果作为省重点扶持和奖励的依据。
七、附则
(一) 本办法由省经贸委、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解释。 (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1-1、1-2、2. 广东省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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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广东省珠三角地级以上市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盖章)
自评 考 核 内 容 1、建立清晰的产业转移领导架构,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2、建立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评制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并纳入政绩考核内容 3、将产业转移工作纳入本市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提出具体工作目标 4、落实负责产业转移工作部门,配备专职人员 1、制订科学合理的产业转移规划和实施方案 2、实行行业准入差别,提高产业的用地、能耗、水耗和排放标准 评分标准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两个都有 仅有一个 都没有 是 否 二、政策措施 (40分) 5 0 5 0 5 0 5 0 8 4 0 5 0 得分 情况简述 得分 考查 情况简述 一、组织领导(20分) 考 核 内 容 评分标准 是 5 0 6 4 2 6 0 5 3 2 5 3 0 自评 得分 情况简述 得分 考查 情况简述 3、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准入门槛 否 完全履行 4、严格履行产业转移园合作建设协议 5、制定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年度目标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占本市工业增加值比重 6、组织1至2次本地企业到对口地区考察、交流与产业转移洽谈活动,协助举行大型招商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较好履行 基本履行 是 否 效果突出 效果较好 效果一般 很大 7、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产业转移 较大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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