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前沿与研究论文

2019-02-17 15:37

从刑法修正案(九)论死刑的适用

今年我国刑法界甚至整个法律界中,最有影响力的一件事恐怕就是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为刑<九>)一面世就引起了全社会热烈而广泛的讨论与关注,当然,刑(九)自身的具体内容也很有话题性;这其中既有加大对贪污腐败的打击力度,又有对当前热点问题的解答如校车安全问题,暴力袭警问题和虐待罪的对象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可以对刑(九)有自己独特的解释和看法,在这里,我想阐述一下我比较关心的死刑适用问题。

刑(九)中的一大特色就是取消了我国现行刑法中九个罪名的死刑适用,关于为什么只有九个罪名的取消?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附和刑(九)的出台;但是,作为一名坚持反对死刑存在的人士,我还是感到非常欣慰。在刑(九)的具体内容之中,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和战时造谣惑众罪这九个罪名的死刑适用被取消了;目前,我国现行刑法中国共有55个罪名可以适用死刑,取消了这九个以后还剩46个。考虑到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具体的罪名规定只有347条,其中46条罪名可以适用死刑,这个数字仍然是相当恐怖的。同时,中国也是世界上适用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虽然,我国正在努力的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但是我认为力道还是有所欠缺。

死刑是所有刑罚中最残忍,最无情的一种,一旦犯罪分子被判处

死刑,之后的出现的一切证据都是于事无补的。现今,废除死刑的适用已经逐渐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一种主流认识,也是刑罚在世界主流范围内发展的一种主流趋势。截至2009年4月30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多达138个,而在法律上保留死刑并在实践中适用死刑的国家现在仅为59个。目前尚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中东、北非和亚洲地区。目前世界上有影响的大国中,除中国外,只有美国、日本和印度还保留死刑,但美国、日本和印度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世界上最早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是英国,早在1968年就已经废除了,其次,1976年,加拿大也宣布废除死刑了;1981年,法国也废除死刑了。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国家都选择废除了死刑或者非常非常的谨慎的适用死刑;我认为这其实就是一种很大的进步,毕竟,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

当然,死刑的废除问题与每个国家的基本国情都是息息相关的,在我国,死刑的存在历史悠久,也广大的让人民群众所认可,所接受,要想一下子完全废除死刑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这需要时间积累,群众基础,社会发展的进步。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应该看到死刑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在我国宪法精神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而人权存在的基础就是生命权的不受侵犯。死刑的

存在就是对生命权的一种现实侵犯,虽然在法律上,他有自身合理侵犯的依据,但是,生命权的存在是至高无上的,他是对我们每个公民存在的最原始的尊重。同时,死刑的存在也是对人道主义的背离,法律是无情的,冷酷的,可是法律控制之下的人是有情的,温暖的。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什么一定要让死的制度来统治活的人呢?难道成天大肆宣扬的人道主义只是我们用来装饰和美化自己的一缕口红吗?诚然,有些人确实罪大恶极,不死不足以平民愤,但是逝者已经永远远去,在大的冤屈在多的痛苦也被黄土掩埋,我们非得让犯罪分子来为他陪葬,这才算是对逝者最好的祭奠吗?我们有这么多的惩罚犯罪的方式,为什么要单单选择充当刽子手这最残忍的一种呢?尚不论那些因为冤假错案而无故丧命的冤魂,甚至有些人永远都等不到沉冤昭雪的那一天,这是何其的悲哀啊!执行死刑是对法律的遵守和维护,可放弃死刑确实对社会道德的认定和弘扬,法是最低的德,德是最高的法,与其是一个被各种制度和条款所约束的死板社会,我们恐怕更需要的是一个和谐有爱的社会吧。

前不久轰动全国的胡格吉勒图案就是适用死刑导致的一个悲剧。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闫峰,呼格吉勒图案唯一在场者,也是呼格吉勒图“很要好、很铁的朋友”。当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时,他说“警察和报纸都在撒谎”,但没人相信他,“大家都觉得呼格吉勒图是坏种”。从案发到死刑执行仅仅用了61天,这样的高效率让人佩

服,可正是由于这“高效率”导致了一个家庭十几年的悲剧,没有人相信胡格吉勒图是清白的,一个十八岁的生命就从此凋落。十八岁啊,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岁月;十八岁啊,比我还小一岁,如今我在这里敲打着他的事迹,而他确永远离开,这不可谓不悲哀啊。这只是死刑存在所酿成万千悲剧中微不足道的一例,虽然现在呼格已经被承认清白了,也得到了相应的补偿,可这一切又对他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已经看了多少次他母亲流泪的脸颊,他坟头的青草都已经经历多少岁月的枯荣了。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死刑造就多少迟来的正义啊,要是没有死刑,许多事都会不一样吧,可能许多人还能有一个童话般的圆满结局。同样的,在社会上搞得沸沸扬扬的“复旦研究生杀人案”的凶手林森浩被判处了死刑目前也依法被执行。在林森浩一审被判处死刑时,社会舆论也出现过究竟应不应该被判处死刑的争论,当然,大多数人都觉得林森浩罪有应得,对自己的室友都下的去手,死刑是理所当然的。林森浩已经死刑被执行死刑了。这里再来讨论他是否应该被判死刑已经意义不大了,但我想说说,我对林森浩这个人的看法。从网上和电视上看到的图片和视频,林森浩给我的第一印象是非常斯文,安静,而且很有气质的一个人,要不是因为他杀了人,我真会把他认为是一个很不错的人。当然,“人不可貌相”者句话对我不适用,我喜欢看脸来得出第一印象,就凭林森浩的长相我就觉得不应该判死刑,内心深处我觉得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其实,从林森浩后面的言谈中也可以得出他其实非常后悔,“死刑对我来说是一种救赎”他能说出这句话,我感到很痛心也很遗憾。黄洋没有得到第二次机会,林森

浩也没有得到第二次机会,两个同样才华横溢的年轻人都最终走向了同一个终点。老实说,林森浩的死对我冲击挺大的,我很恨死刑。

总的来说,死刑的适用应该彻底贯彻我国关于死刑“少杀”“慎杀”的政策,科学的设置适用死刑的罪名,减少那些不必要适用死刑的罪名,认真谨慎执行死刑制度,加大对死刑复核的审查程序。同时,执行死刑也应当符合对人权的尊重,如限制对被实行死刑主体的范围,加强对妇女和老人的保护;实行人道化的死刑执行方式,尽量减轻受刑人的痛苦程度;完善对接受死刑的犯罪分子的善后工作。当然,这些都是针对死刑继续存在的前提下而提出的建议。而对于支持死刑废除的我来说,我国应该积极的寻找死刑的代替措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死刑的不再适用。我觉得,死刑是一个社会问题,应当充分考虑民众的看法,大力收集民众的意见,从民众之中去寻找答案。而我个人的意见可分为三点;一:社会实际决定社会意识,经济是基础,只有经济发展起来,民众才有精力去思考死刑废除问题;同时,在社会文化建设之中,加强对人权,生命权的宣传教育,让人们学会敬畏生命,从根本上尽力减少伤害生命的行为的发生。二:以自由刑代替生命刑,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可以选择剥夺他的终身人身自由。丧失自由也不会比剥夺其生命更温柔;同样的,强化犯罪分子的劳动改造,通过劳动来创造价值,并将其生活标准与其劳动价值量结合起来。三:通过知识来加强犯罪分子的自我反省以及自我救赎,大部分犯罪分子在实行犯罪都是属于冲动性犯罪,事后都有很强的懊悔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加强对犯罪人的思想改造。比如,

组织大家学习相关的人权知识,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片,阅读相关书籍,定期进行思想交流以及写心理感悟。

不管怎么样,我都希望可以取消死刑,平等的对待每一条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生命无价,千金难求,只有拥有生命才能减少遗憾,弥补错误,作出改变。 言论自由权不仅要保护我们说话的权利,更要保护我们说错话的权利;同样的,生命权不仅是保护我们每个平常人的生命,也应该保护那些犯了错误的人的生命。安息逝者,放过生者,给他们一次机会,不是自私,不是偏袒,而是让生命得到它应有的尊重。


法律前沿与研究论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结构长城杯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