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瀚置业股份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员工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员工和被代签员工均按旷课处理。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员工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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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瀚置业股份(以下简称金瀚置业股份)的全体新员工。
第二条 培训原则:“先培训、后上岗”。 第三条 培训目的
向新员工介绍有关金瀚置业股份的基本背景情况,使他们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金瀚置业股份及部门对其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金瀚置业股份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条 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员工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五条 新员工培训是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星期内执行。
第六条 凡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期间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九条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十条 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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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通识训练
第十一条 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和基础知识。
第十二条 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向每位正式报到的新员工发放相关通用培训材料。 第十四条 培训内容:金瀚置业股份历史、规模、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组织结构、相关制度、政策及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四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
第十五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条 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 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八条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金瀚置业股份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二十条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一条 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二十二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就部门内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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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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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瀚置业股份全体员工。
第二条 培训目的:增强员工技能,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以及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做准备。
第三条 培训内容: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和基层员工培训。
第二章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四条 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金瀚置业股份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金瀚置业股份总裁与副总裁。
第五条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前瞻性、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决策能力、指挥领导能力,以确保决策正确。
第六条 对高层管理者培训内容 (一)环境与形势的分析
国际经济和政治;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和趋势分析;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投资、税收、劳动、人事、财政、金融等政策法规)。
(二)经营思想的探讨
经营理念;管理模式;金瀚置业股份宗旨;组织文化等等。 (三)发展战略研究
竞争和企业战略;战略思维和计划;内部资源分析;外部机会与挑战分析;产品发展策略;资本市场发展和运作;投资项目效益评价等等。
(四)对策研究
运筹学;对策论;博弈论等等。 (五)组织设计和用人
管理系统设计;激励理论及实践;内部授权;劳资关系;人才开发;组织的人性化;管理的多元化;未来组织的发展趋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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