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对一次

2019-02-17 17:10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械[2008]488号 【发布日期】2008-08-20 【生效日期】2008-08-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

130个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8]488号)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08年6月4日至5日,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130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进行检测的资格(见附件)。有效期5年。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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