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取得考试合格证人员,可视作学历不破格,申报相应级别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三年有效。
市职称部门确定的培训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本年度达不到相关培训要求的,下一年度取消其培训资格。
培训报名、收费标准、专业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等有关要求按宜人职〔2006〕1号文件执行。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课、公修课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按有关文件要求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
(二)所有单位应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查验、核实,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示后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职称管理部门。
(四)由市职称管理部门审定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核(试)的对象及类别 1、参考对象的界定
参加培训考核(试)的人员,应是我市建设(建筑)、交通、市政、环保等行业从事一线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考核(试)的类别
根据我市建设(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的实际情况,培训考核(试)设工民建、道桥、给排水、建筑电气、环保五个专业。
(二)年限的计算问题
1、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资格,由各级评委会通过评审后,经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2、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今年,关于任职年限计算的截至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
3、专业工作时间的计算:
专业工作时间是指开始从事本专业工作至上年底(2015年12月31日)的累计工作时间(中间间断时间应扣除)。
(二)送审材料问题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规范化是保证评审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各有关镇(园、区)、街道、部门、单位上报的推荐评审材料均要按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手续完备,材料证明俱全(毕业证书、原资格证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在审核申报材料过程中,必须对照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审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错、漏现象,确保送审材料真实可靠。
四、时序安排
1、3月15日至3月30日,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培训报名;
2、4月中旬至7月下旬,组织培训、考试; 3、8月30日为报送评审材料的截至日期; 4、10月份,完成评审工作。 附件:
1、各专业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2、宜兴市建设(建筑)一线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试)报名表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附件1:
各专业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初 级 专 业 课程设置 建筑识图 工民建 建筑测量 100 220 学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