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范编号) 2.3. 施工安装工程做法图集(图集编号) 3.设计范围 4.设计参数
4.1.室外气象参数 4.2.室内设计参数 4.3.热媒参数 5.冷热源情况
5.1.冷源情况:空调形式、总冷负荷;
5.2.热源情况:供热方式、总热负荷。
6.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门、窗 、墙体、屋面等) 7.施工说明:
7.1.空调部分:空调系统运行要求、控制说明、冷凝水管及冷媒水管的管材、连接方式、打压方式、管道试验;
7.2.通风部分:控制说明、风管材质、厚度;
7.3.采暖部分:供暖系统的形式、散热器型号及安装要求、热水供暖系统定压及排气设备说明;
7.4.采用管材及连接要求、管道防腐、保温要求及做法 8、验收标准
8.1.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范编号) 9.图例说明
10.主要设备表(型号、规格、性能参数)
(七).各层空调通风平面及剖面图
1.绘制比例宜为1:100。
2.首层平面图中应画指北针(指北针指向与总图方向一致)。 3.共享空间较大的孔洞须表示清楚。
4.室外地坪标高,室内楼地面标高,地下室地面标高,卫生间标高(应注明标高标准)
5.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可画局部放大图,以清楚表达。
26
6.通风及空调等设备的定位尺寸及编号、留孔留洞定位,名称。
7.通风空调风管采用双线绘制,应标注风管尺寸、标高、风口定位及尺寸,标明调节阀、防火阀、消声器等部件位置。
8.风管与设备连接较复杂的部位需绘制通风剖面图, 标明设备及风管与建筑梁、板、柱及地面(楼板)的尺寸关系
9.标明分体空调室内外机的位置,其他应注标高的部位:室外空调机搁板、室外地坪,显示开启扇位置,以便于审核外窗与空调机位的关系。
(八)、各层采暖平面图、系统图
1. 采暖平面图绘制在建筑专业提供的作业图上,应包括围护结构、轴线和轴线编号、开间尺寸、总尺寸、楼梯、卫生间、门窗、柱子及其他可见内容,绘制比例宜为1:100。
2.首层平面图中应画指北针(指北针指向与总图方向一致)。 3.应有户型编号。
4.应注明散热器的位置、片数或尺寸,片数或尺寸应相对注写在外墙皮外。对于地板采暖系统需明确标出各房间的采暖热负荷、分集水器位置。
5.主立管、立管以不同圆圈表示其位置,立管编号应注于立管近旁,注意区别于轴线编号。
7.水平干管应逐段标注管径,管道入口、水平干管的起点及终点、管道抬头前后、管道穿过基础、梁、板等处的标高均须注明。
8.应绘出阀门、排气阀、泄水、固定支架、补偿器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等位置。 9.系统图与平面图需核对一致,与平面图对应标出立管编号,散热器片数或尺寸,管道的直径、标高、坡度,挂装散热器的底标高。
10.系统图中应绘出阀门、放气装置、泄水、固定支架及补偿器等 11.应标明每个采暖系统的系统总阻力。
12.地板采暖平面图中应标明每个房间的热负荷,每个环路的长度、盘管的间距,伸缩缝的位置等。
(九). 大样图(管道井、热力入口、散热器连接详图、采暖管沟槽等)
1.绘制比例宜为1:50。
2.平面图中应标明管道定位、管径,阀门、放气泄水、过滤器及热表等的位置,管
27
道井需标明所有管道的相应关系(含给排水管道)
3.剖面图应标明管线位置、管径、连接方式, 管道井需标明所有管道的标高(含给排水管道)
4.需标明管井、热力小室、管沟沟槽等土建尺寸。 5.分集水器大样图。 6.地板采暖地面做法详图。
五.电气专业施工图图纸表达的成果标准
(一).设计依据:
1、根据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及万科集团的设计规范、图集等; 2、根据已批准的扩初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
(二).设计内容:
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总说明、图纸等 (三).设计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和安装要求; 2.编制施工图预算;
3.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 4.工程竣工验收。
(四)、封面:
1.工程名称及楼栋号 2.主要设计人员签章
3.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编号(应与设计合同中相符)、出图日期 4.出图章(应在有效期内)
(五).图纸目录
1.目录应组织好图纸内容有序排列,注明图纸规格与编号,区分好重复与不重复的图纸。
28
2.应注明所选用的标准图集及重复利用图。
(六).设计施工总说明
设计施工总说明一般编写在施工图的首页上。有特殊需要加注的,可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设计施工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本工程的建筑性质、建筑面积、层数、高度及本专业的设计内容和范围;
2.设计依据:列明引用的设计规范及设计资料等。 3.配电系统:
3.1.负荷计算:工程范围所有用电设备的安装容量、计算容量、计算电流。 3.2.电源:电源接引的来源、电压等级、接引方式、配电系统的形式。 3.3.配电方式:描述干线系统的配电结构、干线缆敷设形式。 3.4.配电设备:设计选型、品牌、定货安装要求等。 3.5.接地:配电系统的设计接地形式。
4.弱电系统:
4.1.电视、电话、网络系统:系统的结构形式、设置标准、线缆的敷设形式,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4.2.智能化系统:系统的等级、结构形式、设置标准、线缆的敷设形式, 主要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
4.3.安防、监控系统:系统的结构形式、设置标准、线缆的敷设形式, 主要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 1.消防报警联动系统:
消防系统的等级、消防电源的接引形式、消防系统的设置原则和设备线 路的选型敷设方式等
2.防雷接地系统:建筑物的防雷等级、防雷装置的设置原则、防雷接地的保护形式和防雷冲击接地电阻值等
3.各系统的施工配合要求和注意事项。
(七).主要电气设备材料表
标注主要设备名称、图例、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安装高度等。
(八).施工图纸
29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按照以下要求绘制施工图纸: 1.室外电气组合总平面图:
1.1.绘出建筑物轮廓、位置、坐标,标明建筑物名称及±0.000的绝对标高; 1.2.绘出室外变配电装置的位置,电力电缆的型号、规格、路由、编号、入户位置、 套管尺寸标高;
1.3.绘出室外各专业弱电装置的位置,线缆的型号、规格、路由、入户位置、套管尺寸标高;
1.4.如有变电站,应标明站的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 1.5.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的位置、规格、型号、容量。 2.配电系统图:
配电箱(柜)的系统图应标明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回路。标注各开关的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规格型号、相别,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回路应标明用户名称。各回路应标明用电安装容量。各配电箱系统应有负荷计算。 3.配电平面图:
3.1.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箱(柜)、控制箱,并标明编号、型号及规格;绘制线路始终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注回路规格、编号、敷设方式,图纸比例应为1:100。
3.2.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可随图做相应的说明和大样图。 4.照明平面图:
4.1.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注房间名称、绘制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相别、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图纸比例宜为1:50。
4.2.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可随图做相应的说明和大样图。 5.弱电图:
5.1.电视、电话、网络系统的系统方框图,应标明线路型号、敷设方式、穿管规格等
5.2.各层平面图应标明设备及终端器件的位置,标高、线路规格型号及敷设要求。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