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当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援。
5.1.6应急工作完成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应急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根据应急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5.2 预警控制
5.2.1 在预警状态下,调度室立即启动供电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5.2.2 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调度室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特殊时期限电方案。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特殊时期限电方案,落实限电措施。
5.2.3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及机组安全稳定,调度室当班值长有权决定采取解列发电机组,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当班值长命令,正确执行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当班值长、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5.2.4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1)电网恢复正常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负荷全部恢复供电;
(3)无其它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3 事故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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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发生重大及以上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公司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5.3.2 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公司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将视情况调动公司各部门配合抢险,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支援。
5.4 电网恢复
5.4.1 在发生供电事故停电之后,尽快恢复电网供电。安全、快速、有效的电网恢复对于减少停电损失、恢复正常秩序至关重要。
5.4.2 在电网恢复供电过程中,优先恢复保安电源或厂用电。 5.4.3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服从上级调度部门统一指挥,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应留有一定裕度。
5.4.4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热电厂应严格按照电网值班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5.5 应急救援
5.5.1 发生供电事故停电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5.5.2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与处理,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
5.6 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流程 5.6.1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
5.6.1.1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受突发事件信息的值班电话设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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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室,电话:8651623 8651624。
5.6.1.2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立即核实并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办公室负责按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发布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协调、指挥落实应急工作。
5.6.1.3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尽可能快速、准确、全面,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影响、原因等情况。
5.6.2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流程
5.6.2.1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上报流程图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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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公司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流程图 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 主控室值长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 小组
调 度协 调 组
技术专家组 事故调查组 电气抢修组 设备抢修组 19
后勤服务组 物资供应组 政 宣 组
5.7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机组基本恢复并运行稳定,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
(3)无其它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第六章 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公布事故处理结果。
第七章 后期处置
7.1 事故调查
7.1.1 发生事故之后,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要求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出具事故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7.2 改进措施
7.2.1 发生供电事故停电之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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