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学生校内申诉复查决定书
校申字〔 〕 号
申诉人姓名: ,年龄: , 性别: , 院(系): ,专业班级: 。
同学因不服学校给予的 处理(处分)决定,于 年 月 日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提起申诉,请求 。
学校党委宣传部受理后,认真进行了调查。
(调查经过及错误事实、适用依据、处理程序等内容的陈述与分析)
经审查,你的行为 严重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条“ ”的规定,学校给予的处理(处分),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明确,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正当,处分(是否)恰当。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 条的规定,经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维持(撤销)学校给予 的处理(处分)决定,(另行给予 处理(处分))。
如对本复查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教育厅提起申诉。
年 月 日 (学校或申诉委员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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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学生校内申诉复查决定书送达回证
校申字〔 〕 号
收件人 送达地点 送达文件 名称 事由 签发人 收件人签 名或盖章 送达人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请在收到该文书后,将此送达回证寄回。 通信地址: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政编码:066004 单位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收 件 人: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收) 注:1.如收件人已离校,可通过邮寄将文件送达;
2.代收者,由收件人在收件栏内签名或者盖章; 3.拒收者,送达人在收件人签名栏内写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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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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