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的实际需要,专门设立合议庭,共审结涉台案件8568起,较好地保护了台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组充分动用当地资源, 与漳州当地的台资企业取得联系,争取实地考察,以为我们课题更加贴近台商实际保障。
4.结合专业实践,学以致用
在强调教育素质化的今天,突出大学生实践活动的地位和作用,总结实践活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的关系,引导青年学生积极投身于实践活动,对培养千百万符合时代要求的人才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活动是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实践活动对大学生的思维方式具有明显的矫正和改善作用,它可以培养青年学生的意志力,是主观自我与社会自我走向统一转化的关键,是健康心理形成和发展的必然途径。因而我们将结合专业去实践,学以致用,努力发挥大学生服务社会的作用。因此,通过此次暑假社会实践:漳州地区涉台审判庭的调查,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走进社会,增进两岸法律交流,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并在深入了解涉台审判庭发展状况的同时,结合平时所学的相关的专业知识,思考涉台审判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的可行方案,以期有所裨益。 三、考察方向
1.了解涉台审判庭的新创立的运行机制
2.从我们专业的角度来分析其中一些新型机制的法理学依据,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3.探讨将该新型审判庭在海西推广开来的可行性,以及吸引台资建设和谐海西的意义。
4.通过查看相关卷宗的形式,分析统计涉台纠纷的主要类型,分析纠纷的原因,提出预防纠纷的方法(结合涉台审判庭的一些新建举措进行有效分析)
5.以同相关人员访谈的形式,探索涉台审判庭调解率高的原因,总结法院调解新经验,和收集办理涉台案件的经验。 四、考察目的
闽南漳州与台湾一水相隔,血缘相亲,习俗相同,吸引大批台商投资,目前全漳州市有台资企业两千多家,是全国台商投资密集区之一,涉台民商事纠纷时有发生。2007年7月底,以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为目的的“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在漳州成立,漳州中级法院和辖区内漳浦、东山、南靖、芗城、龙海等8个台商较为集中的基层法院设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有关涉及台商、台资企业的民商事案件。
本次调研实践活动旨在深入漳州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及前身“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了解法庭成立以来的纠纷解决情况和具体实施,在充足的调研实践的基础上,为涉台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试图寻找多元解决途径。
并且,在调研过程中有“送法下乡”的普法活动,为基层民众的法治观念建设添砖加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一份力。公益活动也
是很重要的一项实践内容,大学生社会实践本身就是贴近民生、了解社会的一个很好的方式,希望能用我们的绵薄之力,为需要帮助的人带去温暖。
五、实践计划和方案 (一)地点的选择
本次社会实践我们选择了漳州市区及基层作为调研地点。选择这些地方的原因在于:
首先,漳州市区及其基层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先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央与省政府签署了很多以各种形式支持漳州关于海西经济建设的合作协议或会议纪要,深入实施支持漳州海西经济发展的举措。
当前正是福建提出并实施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的第5个年头,正是在台海局势朝着和平发展的大环境下,《关于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日前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并原则通过,无疑给漳州市的进一步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活力,并激励了许多台商投资者。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对漳州海西经济建设是一个新机遇、大机遇,标志着两岸全方位交流合作将进入一个全新时期。在漳州及其基层调研,有利于我们更深入了解海峡西岸经济建设情况及台商案件的处理情况。
其次,在新形势的要求下,在原有的“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基础上,大陆首个涉台案件审判庭于09年3月在漳州中级法院成立,受理案件范围包括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台湾地区居民、台湾地区
法人、台资企业的一审、二审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随后,漳州市9个基层法院也相继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受理各基层法院有权管辖的各类诉讼案件。因此在漳州及其基层调研,有助于我们学习涉台案件审判庭的设立如何保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以及提出改善的建议。
再次,作为暑期实践的可行性考虑,这几个地方在厦门沿路一条直线上,为我们的行程安排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二)课题基本研究思路
本次实践课题以调查涉台审判庭为核心。按照地理顺序和发展水平,在做好充足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实践,采用座谈和搜集资料的方式,首先进行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研,探究涉台审判庭设立的背景、现状及发展前景;继而深入到几个基层法院包括芗城区人民法院、龙海市人民法院、漳浦市人民法院等以及当地台商企业,结合审判案例,向相关审判人员学习和了解案件的处理情况,了解涉台案件审判庭以及其前身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的案件受理和数据结果,以推广其可行性;最后借鉴以往审判庭的审判经验,结合最新司法理念及案件发展状况进行比较,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本课题主要的调查方法和研究方法 1.调查方法
(1)通过网络,杂质,书籍,报刊等各种途经收集资料,主要关于
漳州中院及基层法院涉台审判庭的情况。
(2)走访中院及基层法院,与中院及基层法院相关审判人员座谈。
(4)与相关台商座谈,并参观台商企业。
(5)社会调研,包括调查涉台案件的处理对社会的影响。 (6)民间访谈,走访街市,考察人们对于涉台审判庭的关注程度、
对于台商案件处理的了解程度等。 2.研究方法 (1)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我们研究涉台审判庭,首先需要明确涉台审判庭的理念、范畴、如何实行及在保护台商利益、促进海西经济发展的地位和作用等,才能保证研究的正确方向。 (2)分析比较法
此次实践我们选取漳州市区及其基层等地,走访中院及基础人民法院,了解涉台审判庭的工作原理及发展现状,通过比较分析得到涉台审判庭发展的困境、潜力和方向,以及对各个法院涉台审判庭发展的一些启示。 (3)统计分析法
对于实践中收集到的原始资料和数据,通过抽样推断、相关和回归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等,对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可以得出涉台审判庭发展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