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车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带锯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带锯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2.
3. 带锯工开车前的检查工作
3.1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3.2 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 疤疖等缺陷,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3.3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3.4 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3.5 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3.6 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4. 操作规程
4.1 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4.2 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4.3 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4.4 由大堆木料往地面放料时,垢底部要用木块石头堵住,防止木料滑动,木料装车时,车轮要设法堵住,车辕轻重要适当,防止压翻推车。
4.5 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杠或林牙工具将木料掀到车上,扣紧挂钩。
4.6 电钮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并有一人指挥,紧密的配合。
4.7 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或音不正常,要立即停车检查。
4.8电锯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凸凹不平时,要停车检查。
4.9 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要站立侧面,锯把长度不少于1公尺,锯沫要及时清除,清除时要使用工具。
4.10 锯割圆木时要详细检查有砂石、钉子或其它硬性杂物。
4.11 当链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得用手去拿锯条。
4.12 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作物,工件要切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得用手推。
4.13 根据链条的宽窄调整合适张力,锯卡子的高低应调整合适,如过高锯条则容易裂口。
4.14 直径100毫米的圆木棒料不准加工。
4.15 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修好后使用。
4.16 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深度的四分之一,锯条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屑沾在轮上,使锯条滑落。
4.17 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5.如有更改需做更改记录,记录里要写明:
5.1. 更改标记 5.2. 更改处数 5.3. 更改文件号 5.4. 更改人签字 5.5 更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