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施工总平面布置
1)施工总平面布置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2)施工现场仓库、加工区、材料堆场等布置靠近已有交通线路及现场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3)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标准化装配式结构。办公区与生产区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4)施工现场围墙采用现有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 9.4.3节能与能源利用 (1)节能措施
1)施工用电装设电表,施工区和生活区分别计量;用电电源处应设置明显的节约用电标识。施工现场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建立用电节电统计台帐。
2)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2)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管理
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和间距,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
2)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3)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关闭门窗。
4)临时用电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9.4.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给排水管路布置,使用节能产品,设置专业人员定期巡查系统,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计量管理。
(2)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现场沉淀处理后的回收水,不使用市政自来水。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在地下结
构施工期间,也可利用井点降水的外排水,作为绿化、降尘、混凝土养护使用。
(3)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设立循环用水装置。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在水源处设置明显节约用水标识。
(4)施工现场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使水资源得到梯级循环利用。 (5)施工现场建立雨水回收再利用系统,保持水体循环,利用雨水进行养护及现场降尘。
(6)现场设置沉淀池,回收废水。
(7)在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定期对循环利用水的水质进行检测,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避免重复装修。 9.4.5周转材料
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无法利用原有围挡的部位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彩色压型钢板围挡封闭。
9.4.6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 (1)使用现场监测技术、低噪音的施工技术的应用。
(2)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临时设施办公室内设置网络、电话等设施,实现施工区域网络办公及现场监控的数字化工地、基于电子商务的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与物流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等。通过应用信息技术,进行精密规划、设计、精心建造和优化集成,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9.5环境保护措施 9.5.1施工环保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保委员会,参加人员有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保部部长、专职环保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环保委员会负责在项目经理部办公会和项目经理部生产调度会上提出、研究和解决环保问题。项目经理部的安质环保部,作为具体办事机构。各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业环保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环保技术、监理方面的工作。
9.5.2施工环保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规和标准; (2)落实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3)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环境保护预报监控系统; (4)宣教生态环境保护法。 9.5.3思想教育和制度保证措施
(1)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认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市对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业主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3)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严格规定作业程序和施工人员遵守环保守则。 (4)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无条件的接受环境监督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9.5.4防止扬尘措施
(1)施工现场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进行洒水,降低现场的扬尘发生。 (2)水泥、石灰等粉细材料采用袋装,并存放在库房,如需露天存放,则用材料布严密遮盖。材料卸运时轻拿轻放,减少扬尘。
(3)施工期间,从材料的进场保管及使用过程中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产尘。 (4)施工现场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防止污物及粉尘产生。 (5)对扬尘点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防风处理措施,防止扬尘。
(6)场内出口处设洗车池,并安排专门的队伍负责运输道路洒水、泥土清扫,防止扬尘。出场车辆均要将轮胎及车体清理干净。
(7)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坚固、严密,高度不低于2.0m,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8)必要时派车检查道路遗洒情况,一旦发现有遗洒的车辆立即令其整改,并派人清扫路面,确保路面干净。
(9)施工时如遇四级风以上天气,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 9.5.5降低噪音措施
(1)在施工机械方面不仅考虑技术上的要求,而且选择噪音小的最先进的施工机械,减少噪音源,搬运物体及安拆机械设备等时要轻拿轻放。
(2)施工时合理错开各道工序,避免产生集中噪音。
9.5.6污水管理措施
按照有关要求,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向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应当取得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排水许可证(施工)》。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应当经沉淀池沉淀,
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和污泥,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必须严格执行二次沉淀,先行达到排水标准后,方可排放。
工区在施工期间如发现排水不畅或污水冒溢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施工所在地的排水公司通报,由排水公司及时维修、疏通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无堵。
施工过程中禁止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1)堵塞排水管道;
2)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 3)向排水管道倾倒垃圾、粪便;
4)向排水管道倾倒渣土、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物; 5)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6)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7)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9.5.7防止水污染措施
(1)施工及生活废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防止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2)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三级沉淀,并经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排放。 (3)施工、生活污水经必要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 9.5.8有害气体排放治理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不准焚烧任何物质,尤其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要坚决杜绝一切因焚烧而产生的污染。
(2)有效控制有毒有害气体用于施工生产,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环保材料。对于化学物品、外加剂、油漆、稀料、各种胶等有挥发物质的材料,应设置专门地方储存,并有密封防泄漏措施。尽量减少挥发,严禁遗洒。
(3)施工时尽量避免采用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建筑材料,工地内禁止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各类临时炉、灶排放的烟尘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5)施工现场使用的茶炉要符合环保要求。 9.5.9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及油料管理
(1)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市政管道,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排放。
(2)施工现场设置集中垃圾收集地,设专人管理,经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定期填埋,严禁就地焚烧。对生活垃圾(包括施工废弃物)集中装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垃圾拉到设有处理设施的厂处理。
(3)油和废油的管理:施工机械维修、油料存放地面应硬化,减少油品的跑、冒、滴、漏,所有油罐要有明显的标志,在不使用时要密封;严禁随意倾倒含油废水,应集中处理。
10检查验收记录表 10.1原材料质量验收记录表
可使用当地资料管理规程中的材料进场验收表格。 10.2过程验收记录表
10.2.1活动房质量检查记录表(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