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00 文件编码:WI-KF-006 版本/版次:C/0 页码/页数:5/6 修订日期:2008-05 作业指导书 业户维修服务工作规程 4.7.1 现场检查完毕,业户确认可以进行维修后,维修人员必须立即进行维修。属于有偿的,在维修的同时,礼貌地提醒业户到物业服务中心交费;需要领取维修材料和工具设备才能进一步维修的,维修人员应告诉业户自己需要暂时离开,准备好材料和工具设备后,马上返回,继续维修。
4.7.2 维修过程中,未得到业户同意,维修人员不得中途离开维修现场、中止维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必须征得业户同意。 4.8 维修的验收
4.8.1 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请业户现场验收,业户满意的,请业户签署验收和评价意见;业户验收不满意的,维修人员应立即整改,直至业户满意为止。
4.9 业户维修的回访
4.9.1 维修人员完成维修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上门维修服务工作单》交到前台,前台接到后,在24小时内对业户进行电话回访,并在《前台受理工作登记表》上注明,同时将回访情况记录《上门维修服务工作单》。 4.9.2 前台人员对报修业户的电话回访中,业户对维修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的,按客户投诉处理;业户对维修质量不满意的,重新填写《上门维修服务工作单》注明返修,直接交工程部负责人处理,同时通知区域客户主任跟进。属于返修的业户报修,由工程部负责人直接跟进处理。 4.10 工作记录的归档
4.10.1 前台人员完成对业户的电话回访后,依照《业主档案管理工作规程》对《上门维修服务工作单》进行归档处理。
5.0 相关文件
5.1 《有偿维修服务收费价格表》 5.2 《业主档案管理工作规程》
6.0 记录表格
ISO9001:2000 文件编码:WI-KF-006 版本/版次:C/0 页码/页数:6/6 修订日期:2008-05 作业指导书 业户维修服务工作规程 6.1 《上门维修服务工作单》 (JL/WI-KF-006-001) 6.2 《前台受理工作登记表》 (JL/WI-KF-0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