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图文(2)

2019-02-28 22:5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GPC-[2012]30724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公园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98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55085

(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东风西路与荔湾路交界处,西南角) 邮编:510175

供应商报名联系电话:(020)22330260 传真:(020) 22330269-260 采购项目联系人:(020) 22330241 陈先生 传真:(020) 22330269-241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附采购中心位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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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GPC-[2012]3072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 一般要求 (一)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中心按广州市物价局(穗价函?2011?574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采购额 中标金额﹤100万元 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 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 1000万元﹤中标金额≤5000万元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开标前15天在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中心在征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已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向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投标。

2.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中心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2% 0.88% 0.64% 0.4% 1.2% 0.64% 0.36% 0.2% 0.8% 备注 按差额定率 0.56% 累进法计算 0.44% 0.28% 第 7页 共 42页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GPC-[2012]30724

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四)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五)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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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GPC-[2012]30724

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质疑与投诉

(一)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二)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三、 投标文件 (一) 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服务文件等构成。商务文件、服务文件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分别单独装订成册。

2.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3份。

4. 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每本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3厘米,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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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中心,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

3.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 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的报价应计算正确。

7.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8. 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三) 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 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 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 “副本”,并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 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GPC-[2012]324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9:30之前不得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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