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核拨的经费使用在校务公开栏公开;
2、学校经费的总体运行和具体收支数据采用报告制形式,由财务公开监督组织利用会议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公开;
3、对各类分配、补贴、奖惩、定额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公开;
4、其他合适的公开形式。 三、财务公开的时间:
主要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按会议年度,年初要公开收支预算计划,年终要公开财务收支决算;学生代管费收支,按学期结算公开;对财务状况可半年进行一次;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四、财务公开的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政(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会主席任组长,其他组成人员由教职工大会通过,其中教师代表人数应占多数。
2、财务公开除需事前、事中、事后和必须按学期公开的事项外,对财务收支的审议公开每年进行两次,由学校教工大会组织进行
XXXXX乡中心学校 存货管理制度
一、存货采购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对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应尽量减少仓库内积压物品,而对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
1.学校所有存货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应根据存货的归类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
账册。做到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登记账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
1.仓库存放存货,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存货报废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并按程序上报财务室进行相关财务处理。
3.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XXXXX乡中心学校 资产清查制度
一、资产清查内容包括流动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其他资产清查。
(一)流动资产清查:
1.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清查:现金及有价证券应每月由单位领导或财务人员实施清查工作。
2.银行存款清查:银行存款应每月与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销,对查明原因的未达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不明原因的长款和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专项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财务主管部门。
3.应收、应付、代管账款、对外投资的清查:对所有往来单位的往来款项,要加强核对清理。凡一年内未能收回与付出的款项应向单位领导汇报。
4.存货的清查:主要包括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领用要有记录,账实要相符。
(二)固定资产清查:
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
二、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三、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