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规定采用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见证检验等方法取得的质量数据与施工单位的检验结果互为对照,监理单位的检验数量须符合验标规定。
②一般项目:按验标规定,监理单位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自定。一般项目的监理单位验收记录可填具体数据,也可填写“符合要求或规定、合格”。
对于原材料的质量结论,或者具体定量数据的判定,填写“合格”;对于一些定性要求的结论,填写“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标规定的项目,可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出标记。
③施工作业人员质量责任登记,将每个检验批施工工序名称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名字都登记上,由监理单位负责核查确认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4.验收结论
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和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两部分组成,特殊情况加上 “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地基地质条件情况” 一栏。
⑴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施工单位负责该分项工程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填写“检查评定合格”结果,分项工程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
⑵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同意验收”结论并签名。 5.验收时间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的时间是检验批表所含项目均合格以后的时间。 对于特殊试验,试验的时间通常滞后,为体现检验批表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完整性,待完成试验之后,施工单位凭试验报告,约请监理工程师确认,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填写验收时间。
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每个单位工程检查一次,由监理单位现场填写,相关文件、证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备齐并装盒保存。
1.表头
各方负责人无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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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单位工程名称:填写按验标划分的单位工程名称。 ⑵开工日期:开工报告中的开工日期。
⑶建设单位:承包合同中的甲方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的签字人或委托人。
⑷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合同中签章的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为合同的签字人或委托现场负责人。
⑸监理单位:委托监理合同中的监理单位全称,总监理工程师为机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⑹施工单位:承包合同中的乙方单位全称或现场项目机构全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合同一致。
2.检查部分
主要内容按项目逐项填写检查情况。 3.检查结论
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合格”或“不合格”并限期整改的结论。 ㈢、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在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归纳整理,实质上是统计表。 1.表头
⑴标题填写具体分项工程名称。
⑵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致。
⑶检验批数:填写整个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总数量。 2.验收内容
⑴检验批部位:按检验批逐一注明检验批所处(属)部位和区段,可合并。 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和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按检验批评定结果和验收结论,直接抄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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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验收结论
⑴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分项工程技术人员填写“质量合格”并签字。 ⑵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如同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同意验收”并签字;不同意,应指出存在的问题。
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 表名和表头部分
⑴ 表名要按验收单元填上具体的分部工程名称。 ⑵ 单位工程名称的填法与检验批数量验收记录表一致。 ⑶施工单位的填法与检验批数量验收记录表一致。
⑷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一致或为按规定程序明确的人员。由于铁路建设项目规模较大,为便于现场管理,突出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也可填写该单位工程的具体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2.验收内容 ⑴分项工程
将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按顺序逐一分列,并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数量,即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上的“检验批数”,并将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按顺序附在表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中填写“合格”、“符合要求”、“符合规定”等。监理单位组织审查符合要求后,在监理单位验收栏中填写“同意验收”意见。评定结果和验收结论由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直接抄列,并将各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按顺序附在表后。
⑵质量控制资料
按“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的内容,确定所验收的分部工程中含有的质量控制资料项目。逐项进行核查,当质量控制资料项目齐全,能反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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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工程质量情况,达到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能力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中填写“合格”、“完整”等,监理单位组织审查符合要求后,在监理单位验收栏中填写“符合要求”、“完整”等的结论。
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的抽样检测项目,是按“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表”列出的项目事前确定的。对在分部工程中已做的检测项目,应逐一检查每个检测报告,核查检测方法、程序、结果等是否符合要求,全部检查合格后,施工单位在检查评定中填写“合格”、“符合要求”、“符合规定”等,监理单位在组织审查后符合要求后,,在验收结论栏中填写 “符合要求”意见。
2. 参加验收各方签字认可
当分部工程的各项验收内容都合格时,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以示负责,便于质量追溯。
施工单位填写“质量合格”等结论,有项目负责人或单位工程的负责人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填写“满足设计要求”等验收意见,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可以是现场的总体负责人,也可以是具体专业的负责人。
监理单位填写“同意验收”等验收意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㈤、单位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表头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填写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致。
2.验收内容
⑴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栏填写汇总,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同意验收”。 ⑵质量控制资料核查:验收记录栏填写汇总,按“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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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表”进行,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符合要求”。
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统计核查的项数、抽查的总项数,并分别统计符合要求的项数,填入验收记录栏中,按“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表”进行,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符合要求”。
⑷观感质量验收:按“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统计,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符合要求”。
⑸综合验收结论:综合上述4项检查结论,由建设单位填写“通过验收”。 3.签字盖章
由验收各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标记日期。 ㈥、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1.表头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与检验批一致。 2.核查内容
按项核查,符合要求资料,核查人在核查意见栏中填写“符合要求”,并签名确认。
3.核查结论
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齐全完整”,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均应签字。 ㈦、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表 1.表头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与检验批一致。 2.核查内容
按项核查,符合要求资料,核查人在核查意见栏中填写“符合要求”,并签名确认。
3.核查结论
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符合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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